索 引 号 001/2013-00003 成文日期 2013-01-07
发布机构 浙江省 统一编号 -
文 号 杭城管委〔2013〕3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解读文件

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移交接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 01- 07 15: 4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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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城管委【2013】3号
公开日期:
2013年1月7日
发布单位:
市城管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各区建设局、城管局(景区风景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移交接管行为,建立健全移交接管机制,确保建设与管理顺利衔接,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2〕144号)精神,市建委、市城管委制定了《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移交接管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月7日

 

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移交接管实施细则(试行)

 

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移交接管行为,建立健全移交接管机制,确保建设与管理顺利衔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2〕144号)精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据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的移交接管工作。萧山区、余杭区、高新开发区(滨江)、经济开发区可参照执行。

二、工作原则

(一)先验收后移交。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完成初步设计批复要求的各项内容,满足安全要求,符合运营管理功能的,经竣工验收合格,即可办理移交手续。

(二)管理提前介入。接管单位应提前介入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指导并服务建设单位做好移交准备工作。

(三)先接收后整改。接管单位要限期接管竣工验收合格的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项目移交接管后,建设单位应按照移交、接管工作的相关要求,限期完成建设遗留问题的整改。

三、移交接管内容

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项目移交接管包括停车场(库)主体工程和其附属设施(配套绿化、市容环卫设施、收费设备及操作系统、照明、消防、监控等设施)等内容。

四、工作职责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督促、协调辖区内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移交接管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成项目验收和移交,以及建设遗留问题的整改等工作;督促接管单位及时接管停车场(库),以及运营管理和设施养护管理等工作。

市建委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建设单位做好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移交工作,会同属地区政府(管委会)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成项目验收和移交,以及建设遗留问题的整改等工作。

市城管委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接管工作,会同属地区政府(管委会)督促接管单位及时接管停车场(库),以及运营管理和设施养护管理等工作。

建设单位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竣工验收、建设遗留问题整改、项目移交等工作。

接管单位负责参与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竣工验收,跟踪检查建设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做好项目接管等工作。

五、移交接管程序

(一)接管单位界定

1.建设单位在项目立项后,提供界定所需的资料(附件2),到市城管委进行项目接管单位的界定。

2.市城管委在受理界定申请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接收单位界定表》(附件3)中界定项目的接管单位。

(二)接管单位提前介入

1.初步设计审查

市建委在初步设计审查时,邀请市城管委和接管单位参加,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收费管理信息需接入杭州市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服务系统,市城管委和接管单位按照实际管理需求,提出收费信息系统、网络链接配置等相关要求,由市建委结合其他职能部门意见统筹后明确,实施内容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2.施工图交底

建设单位邀请接管单位参加施工图审查和施工图交底,与会单位应以工程初步设计批复为依据,结合停车场(库)运营、维护等的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

3.建设施工协调

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涉及使用功能的重大设计变更或甩项的事项,应征求接管单位意见后,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三)项目竣工验收

1.预验收

(1)施工单位完成项目批复的全部内容和自查整改后,组织预验收,并邀请接管单位参加。

(2)接管单位在预验收时,对项目使用功能是否达到设计批复及施工图要求进行仔细、全面的实地查验和资料审查;并将查实的问题7个工作日内以《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预验收整改消项告知书》(附件4)形式告知建设单位。

(3)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施工单位对查实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将整改消项情况,在组织竣工验收前以《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预验收整改消项单》(附件5)形式反馈接管单位,接管单位现场检查后确认盖章。

2.竣工验收

(1)在完成建设规定程序后,由建设单位等五方责任主体,按照建设规定程序依法组织竣工验收,邀请接管单位参加,并结合与会单位意见形成会议纪要。

(2)建设单位承诺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尚存问题整改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可办理移交接管手续。

(四)项目移交接管

1.移交接管

(1)建设单位提供管理移交接管所需的资料(附件2),以及实际设施量清单,填写《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项目交接表》(附件6,以下简称《项目交接表》)到接管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各接管单位必须予以接收,签署《项目交接表》和《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项目遗留问题整改承诺书》(附件7),并在7个工作日内报市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备案。

(3)项目质量保修、回访期从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问题整改

(1)项目移交接管后,建设单位对存在的建设遗留问题,必须按照建设遗留问题整改承诺书的内容和要求按时完成整改。

(2)接管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建设遗留问题整改,并跟踪问题整改进度;对建设单位整改不力或未能限期整改到位的,书面发函给建设单位,同时抄送辖区政府、市建委、市城管委。

(3)整改完成后,建设单位书面通知接管单位,双方在3个工作日内复查确认。 

(4)遗留问题的质量保修期自整改完成确认之日起计。

3.质量回访

(1)在项目质量保修、回访期内,建设单位和接管单位应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因工程质量引起的,影响使用功能的问题和整改等情况。

(2)在项目质量保修、回访期满后,建设单位应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填写《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质量回访表》(附件8)征求接管单位意见;各接管单位根据质量保修、回访情况在《质量回访表》中签署意见,并向市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备案。

(五)项目设施量确认

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办理移交接管后,由市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对新增的设施量进行确认,报市城管委、财政局备案。  

附件:1.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移交接管工作流程

2.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项目移交接管所需的资料清单

3.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接管单位界定表

4.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预验收整改消项告知书

5.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预验收整改消项单

6.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项目交接表

7.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项目遗留问题整改承诺书》

8.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质量回访表

 

附件1:

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

移交接管工作流程

 

附件2:

 

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项目

移交接管所需的资料清单

 

一、项目接管单位界定时所需资料:

1.重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或建设项目立项的批文。

二、工程项目移交接管所需的资料: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

3.建设项目施工图和工程地理位置平面图及缩成A3纸总平面图一张;

4.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红线图;

5.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施工过程中相关事项处理、协调的批复文件;

6.经城建档案馆审核并符合要求的全套建设项目竣工资料;

7.全套、完整、反映实际(遇变更或甩项后修正)的建设项目CAD格式竣工电子光盘;

8.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自的质量评估报告,或合格证明。

9.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组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10.建设项目遗留问题整改承诺书和质量保修书。

11.环保、人防、公安交通管理、消防等职能部门已签署的建设项目(签署、备案后)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12.建设项目应用软件(停车收费管理软件)使用手册。

三、资料归档要求:

1.卷内资料应纸质优良、字迹工整、图面清晰、竣工签章完备、图幅符合要求、文稿必须用蓝、黑或炭素墨水书写。

2.卷内序号应用阿拉伯数字逐张在右下角编写,图纸还应露出图签,同时填写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及资料交接清单。

3.每个保管单位应有封面、标明案卷标题、项目名称、单位全称、完成日期或卷内文件材料起止日期、份张数、保管期限。

4.归档的光盘要贴上标签,说明盘上的内容等。



 

 

附件3:

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接管单位界定表

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第           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新建/改建/扩建

项目位置


建设单位


申请时间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界定内容

设施类型

接管单位









界定意见

本项目接管单位已界定,请建设单位及时与接管单位做好对接,各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实施和完工的相关工作

经办


界定时间


抄送:(接管单位)

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接管单位界定表

(存根)

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第           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新建/改建/扩建

项目位置


建设单位


申请时间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界定内容

设施类型

接管单位









界定意见

本项目接收单位已界定,请建设单位及时与接管单位做好对接,各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实施和完工的相关工作

经办


界定时间


附件4:

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

预验收整改消项告知书

预验收时间:20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建设单位


联系人

/电话


检查内容


 

上述情况请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完成后通知复查。

备 注


经办部门


填发时间

二○      年    月    日

(盖章)

附件5:

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预验收整改消项单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建设单位


联系人

/电话


检查内容



 

 

 

 

 


 

 

 

 

 

建设单位

接管单位

 

经办人:         年   月   日

 

经办人:         年   月   日

附件6:

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

建设项目交接表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项目规模


交接时间


 


 

待完善项目(设施)情况


建设单位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接管单位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7:

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项目

遗留问题整改承诺书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竣工验收时间:


建设遗留问题:

 

整改承诺:

 

建设单位(盖章):           经办人:       日期:                    

 

附件8:

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质量回访表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交接时间


回访时间


访


施工单位自查情况意见:

 

经办:                                  时间: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

 

经办:                                  时间:     年    月    日

接管单位意见:

 

经办:                                  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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