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1/2013-00003 | 成文日期 | 2013-01-07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 | 统一编号 | - |
文 号 | 杭城管委〔2013〕3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移交接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杭城管委【2013】3号 | 公开日期: | 2013年1月7日 |
发布单位: | 市城管局 | 统一编号: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区建设局、城管局(景区风景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移交接管行为,建立健全移交接管机制,确保建设与管理顺利衔接,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2〕144号)精神,市建委、市城管委制定了《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移交接管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月7日
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移交接管实施细则(试行)
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移交接管行为,建立健全移交接管机制,确保建设与管理顺利衔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2〕144号)精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据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的移交接管工作。萧山区、余杭区、高新开发区(滨江)、经济开发区可参照执行。
二、工作原则
(一)先验收后移交。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完成初步设计批复要求的各项内容,满足安全要求,符合运营管理功能的,经竣工验收合格,即可办理移交手续。
(二)管理提前介入。接管单位应提前介入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指导并服务建设单位做好移交准备工作。
(三)先接收后整改。接管单位要限期接管竣工验收合格的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项目移交接管后,建设单位应按照移交、接管工作的相关要求,限期完成建设遗留问题的整改。
三、移交接管内容
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项目移交接管包括停车场(库)主体工程和其附属设施(配套绿化、市容环卫设施、收费设备及操作系统、照明、消防、监控等设施)等内容。
四、工作职责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督促、协调辖区内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移交接管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成项目验收和移交,以及建设遗留问题的整改等工作;督促接管单位及时接管停车场(库),以及运营管理和设施养护管理等工作。
市建委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建设单位做好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移交工作,会同属地区政府(管委会)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成项目验收和移交,以及建设遗留问题的整改等工作。
市城管委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接管工作,会同属地区政府(管委会)督促接管单位及时接管停车场(库),以及运营管理和设施养护管理等工作。
建设单位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竣工验收、建设遗留问题整改、项目移交等工作。
接管单位负责参与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竣工验收,跟踪检查建设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做好项目接管等工作。
五、移交接管程序
(一)接管单位界定
1.建设单位在项目立项后,提供界定所需的资料(附件2),到市城管委进行项目接管单位的界定。
2.市城管委在受理界定申请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接收单位界定表》(附件3)中界定项目的接管单位。
(二)接管单位提前介入
1.初步设计审查
市建委在初步设计审查时,邀请市城管委和接管单位参加,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收费管理信息需接入杭州市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服务系统,市城管委和接管单位按照实际管理需求,提出收费信息系统、网络链接配置等相关要求,由市建委结合其他职能部门意见统筹后明确,实施内容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2.施工图交底
建设单位邀请接管单位参加施工图审查和施工图交底,与会单位应以工程初步设计批复为依据,结合停车场(库)运营、维护等的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
3.建设施工协调
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涉及使用功能的重大设计变更或甩项的事项,应征求接管单位意见后,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三)项目竣工验收
1.预验收
(1)施工单位完成项目批复的全部内容和自查整改后,组织预验收,并邀请接管单位参加。
(2)接管单位在预验收时,对项目使用功能是否达到设计批复及施工图要求进行仔细、全面的实地查验和资料审查;并将查实的问题7个工作日内以《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预验收整改消项告知书》(附件4)形式告知建设单位。
(3)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施工单位对查实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将整改消项情况,在组织竣工验收前以《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预验收整改消项单》(附件5)形式反馈接管单位,接管单位现场检查后确认盖章。
2.竣工验收
(1)在完成建设规定程序后,由建设单位等五方责任主体,按照建设规定程序依法组织竣工验收,邀请接管单位参加,并结合与会单位意见形成会议纪要。
(2)建设单位承诺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尚存问题整改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可办理移交接管手续。
(四)项目移交接管
1.移交接管
(1)建设单位提供管理移交接管所需的资料(附件2),以及实际设施量清单,填写《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项目交接表》(附件6,以下简称《项目交接表》)到接管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各接管单位必须予以接收,签署《项目交接表》和《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项目遗留问题整改承诺书》(附件7),并在7个工作日内报市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备案。
(3)项目质量保修、回访期从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问题整改
(1)项目移交接管后,建设单位对存在的建设遗留问题,必须按照建设遗留问题整改承诺书的内容和要求按时完成整改。
(2)接管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建设遗留问题整改,并跟踪问题整改进度;对建设单位整改不力或未能限期整改到位的,书面发函给建设单位,同时抄送辖区政府、市建委、市城管委。
(3)整改完成后,建设单位书面通知接管单位,双方在3个工作日内复查确认。
(4)遗留问题的质量保修期自整改完成确认之日起计。
3.质量回访
(1)在项目质量保修、回访期内,建设单位和接管单位应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因工程质量引起的,影响使用功能的问题和整改等情况。
(2)在项目质量保修、回访期满后,建设单位应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填写《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质量回访表》(附件8)征求接管单位意见;各接管单位根据质量保修、回访情况在《质量回访表》中签署意见,并向市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备案。
(五)项目设施量确认
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办理移交接管后,由市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对新增的设施量进行确认,报市城管委、财政局备案。
附件:1.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移交接管工作流程
2.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项目移交接管所需的资料清单
3.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接管单位界定表
4.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预验收整改消项告知书
5.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预验收整改消项单
6.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项目交接表
7.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项目遗留问题整改承诺书》
8.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质量回访表
附件1:
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
移交接管工作流程
附件2:
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项目
移交接管所需的资料清单
一、项目接管单位界定时所需资料:
1.重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或建设项目立项的批文。
二、工程项目移交接管所需的资料: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
3.建设项目施工图和工程地理位置平面图及缩成A3纸总平面图一张;
4.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红线图;
5.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施工过程中相关事项处理、协调的批复文件;
6.经城建档案馆审核并符合要求的全套建设项目竣工资料;
7.全套、完整、反映实际(遇变更或甩项后修正)的建设项目CAD格式竣工电子光盘;
8.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自的质量评估报告,或合格证明。
9.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组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10.建设项目遗留问题整改承诺书和质量保修书。
11.环保、人防、公安交通管理、消防等职能部门已签署的建设项目(签署、备案后)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12.建设项目应用软件(停车收费管理软件)使用手册。
三、资料归档要求:
1.卷内资料应纸质优良、字迹工整、图面清晰、竣工签章完备、图幅符合要求、文稿必须用蓝、黑或炭素墨水书写。
2.卷内序号应用阿拉伯数字逐张在右下角编写,图纸还应露出图签,同时填写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及资料交接清单。
3.每个保管单位应有封面、标明案卷标题、项目名称、单位全称、完成日期或卷内文件材料起止日期、份张数、保管期限。
4.归档的光盘要贴上标签,说明盘上的内容等。
附件3:
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接管单位界定表
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第 号
项目名称 | |||||
项目性质 | 新建/改建/扩建 | ||||
项目位置 | |||||
建设单位 | 申请时间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界定内容 | 设施类型 | 接管单位 | |||
界定意见 | 本项目接管单位已界定,请建设单位及时与接管单位做好对接,各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实施和完工的相关工作 | ||||
经办 | 界定时间 |
抄送:(接管单位)
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接管单位界定表
(存根)
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第 号
项目名称 | |||||
项目性质 | 新建/改建/扩建 | ||||
项目位置 | |||||
建设单位 | 申请时间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界定内容 | 设施类型 | 接管单位 | |||
界定意见 | 本项目接收单位已界定,请建设单位及时与接管单位做好对接,各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实施和完工的相关工作 | ||||
经办 | 界定时间 |
附件4:
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
预验收整改消项告知书
预验收时间:20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
建设单位 | 联系人 /电话 | |||
检查内容 | ||||
需 整 改 消 项 内 容 |
上述情况请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完成后通知复查。 | |||
备 注 | ||||
经办部门 | ||||
填发时间 | 二○ 年 月 日 | (盖章) |
附件5:
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预验收整改消项单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
建设单位 | 联系人 /电话 | |||
检查内容 | ||||
验 收 存 在 的 问 题 | ||||
消
项
意
见
| ||||
确
认
盖
章
| 建设单位 | 接管单位 |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附件6:
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
建设项目交接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位置 | ||
项目规模 | ||
交接时间 | ||
交 接 资 料 明 细 | ||
待完善项目(设施)情况 | ||
建设单位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接管单位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附件7:
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项目
遗留问题整改承诺书
项目名称: | |
建设单位: | |
竣工验收时间: | |
建设遗留问题:
| |
整改承诺:
建设单位(盖章): 经办人: 日期:
|
附件8:
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质量回访表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
建设单位 | 设计单位 | ||
监理单位 | 施工单位 | ||
开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
交接时间 | 回访时间 | ||
回 访 内 容 | |||
施工单位自查情况意见:
经办: 时间: 年 月 日 | |||
建设单位意见:
经办: 时间: 年 月 日 | |||
接管单位意见:
经办: 时间: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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