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968X/2018-00014 成文日期 2018-02-08
发布机构 市城管局 统一编号
文 号 杭城管委〔2018〕29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解读文件 政策原文

关于《杭州市区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运营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8- 02- 08 15: 5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城管局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2015年8月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同意江苏省等3个省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实施方案的复函》(发改办环资〔2015〕3034号),同意杭州市开展既有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体制改革和升级改造试点。国家对我市试点工作的要求出台《杭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运营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推进地方相关国有企业混改并抓好落实。“十三五”期间我市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建设,规划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5000吨/日以上和若干个垃圾分类减量综合体等项目,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和处置项目投资建设、运营金额将达50-60亿元,市场空间巨大。为了大力推进新建项目建设,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项目运营,进一步优化现有垃圾处置运营体制,深化改革,提高生活垃圾处置绩效管理,制定《杭州市生活垃圾处理运营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极为必要(以下简称《意见》)。

二、政策依据

1、《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2、《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3、《浙江省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4、《杭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

5、《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6、《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4]69号)

8、《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

9、《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行业的意见》(建城[2016]208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

11、《关于深化推进市区生活垃圾“三化四分”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4】160号)

三、主要内容

(一)推进新建项目储备。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垃圾处置项目布局规划,新建生活垃圾处置项目应鼓励采用PPP模式,通过市场化机制盘活存量项目,引入社会资本的参与。

(二)明确市场准入和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新建项目实施特许经营,项目实施综合评标制度,综合考虑投标方资本实力、专业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严格限制明显低于成本价格或行业平均水平的恶意低价中标行为,避免“低价低质”风险。

(三)强化项目绩效管理。以加强特许经营权的监督管理为重点,提出建立项目的全过程绩效考评、年度运营评价和中期评估机制,健全市场退出机制,适时终止特许经营权,以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推进第三方环境治理试点项目和循环园区建设,强化产业协同,促进垃圾处置市场化、专业化和产业化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技术、品牌和管理溢出效应,促进垃圾处置产业集群式发展。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

(五)加强行业监管。实施项目建设、运营全过程监管,强调依法监管和专业监管,增强政府和社会资本的信用和承诺兑现。推进政府主导、社会监督为补充的多元监管体系建设,提升监管能力。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解读人:黄萍

联系电话:8641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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