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成文日期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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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19- 10- 08 12: 1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admin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是主管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根据

“三定”方案,我委(局)的主要职责有:

负责城市管理的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负责相关政策法规和规划的编制、数字城管监管考核;负责市政公用、市容环卫、 市区河道、亮灯景观、道路停车等行业管理;负责主城区防汛抗台和抗雪防冻等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负责城管工作的区、县(市)城乡统筹等;负责行使“7+X”执法管理职能(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保方面的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城市饮食服务业排污,工商方面无证流动商贩,公安交通管理方面侵占道路等);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 11 家,其中:行政单位 1 家,即杭

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参公管理单位 2 家,具体为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和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投诉受理指挥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8 家,具体为杭州市市政设施监管中心(杭州市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杭州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杭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管中心、杭州市数字城管信息处置中心、杭州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所(市生活固体废 弃物处理监管中心)、杭州市市区河道监管中心和杭州市亮灯 监管中心,以及杭州市城市建设科学研究院。

特别说明:年度决算数含数据包含杭州市道桥养护处、杭

州市排水养护处等 2 家单位的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这 2 家单位曾是原杭州市市政市容局(原市城管办前身)直属单位,2003 年改制后成为市城投集团的下属单位。由于这些单位单位预算编码继续沿用城管委系统的编号,所以市财政部门在预算决算管理上,仍将其列入城管委系统。这 2 家单位的决算数据反映

在附表 3 的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经费差额表)行。二、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详见表 1-5)

1. 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收入决算总计 183084.53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82666.70 万元,专户资金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

他收入 166.58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上年

结转 251.24 万元。

2. 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支出决算总计 183084.53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按支出功能分类:教育支出(类)0.04 万元,科学技术

支出(类)78.67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097.80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80.5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178856.23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类)61.88 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80.38 万元,其他支出(类)0 万元。

年末结余分配 0 万元,年末结转下年 329.03 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详见表 6-8)

1.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182854.22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3035.87 万元,政府性基

金预算拨款收入 139630.83 万元,上年结转 187.51 万元。

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182854.22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按支出功能分类:教育支出(类)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类)78.67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097.80 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80.5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

178774.17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类)61.88 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80.38 万元,其他支出(类)0 万元,年末结转下年 180.83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为 43042.56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

减少 1249.97 万元,下降 2.82 %,主要原因是 2017 年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 下列的城市管理综合指挥中心等三个金额较大的项目已完成,

2018 年安排项目金额较少,以及增人增资人员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其中: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 应用技术研

究与开发(项)11.48 万元,主要用于“利用园林废弃物制备可降解盆栽容器”和“基于杭州市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平台的数 据处理研究应用”两个项目。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4.99 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专项。这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年中下达给各单位的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 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4.99 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62.2 万元,主要用于“杭州市智慧城管数据资源中心”项目。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15.54 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和 2 家参公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离退休金、离退休医药费、遗

属补助等方面的支出。决算数为年初预算的 125.12 %,主要原

因是 3 家单位新增多名退休人员,以及多名离退休人员去世, 需按规定追加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273.57 万元,主要用于 8 家事业单位及道桥养护处、排水养护处离退休人员基本离退休金、离退休医

药费、遗属补助等方面的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 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77.63 万元,主要用于委系统各单位按国家规定给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决 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31.05 万元,主要用于委系统各单位按国家规定给职工缴纳职业年金,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114.50 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和 2 家参公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方面的支出。决算数为年初预算数的86.64%,主要原因是医保类缴费比例按国家和省市规定下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151.91 万元,主要用于 8 家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方面的支出。决算数为年初预算数的 91.63%,主要原因是医保类缴费比例按国家和省市规定下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14.08 万元,主要用于委系统各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决算数为年初预算数的 95.83%,主要原因是医保类缴费比例按国家和省市规定下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

(项)7565.60 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和 2 家参公单位的人员

经费、机关日常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决算数为年初预算的

105.11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 理事务(项)371.69 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各项工作经费的支出。决算数为年初预算的92.23%,主要原因是个别项目进展未达预期。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

(项)362.08 万元,主要用于 2 家参公单位在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各类工作经费的支出。决算数为年初预算的 156.38%。主要原因是直属大队因集中办公,工作用房需要修缮,经批准年 中追加预算。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14295.18 万元,主要用于 8 家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机关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委系统各单位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中产生的各类专项工作经费的支出。决算数为年初预算的 103.04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16548.79 万元,主要用于路灯电费、道路分类保洁整治、户外广告重点区域规划经费、历年河道改善专项及绿化养护经费,决算数为年初预算的 96.83 %。主要原因是路灯电费据实结算,实际结算经费比预算数略低。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

运输支出(项)61.88 万元,主要用于交通治堵方面的支出。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61.88 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治堵办年中调配至我委治堵工作经费。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项)80.38 万元,主要用于“国家信息惠民试点城市补助资金”信息化项目。决算数比 年初预算数增加 80.38 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国家信息惠民试点城市补助资金”省补资金。

(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 139630.83 万元,上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政府性基金决算数是年初预算数的 95.5%,主要原因是道路和桥隧养护经费招投标考核扣款、部分设施改善项目当年未完成或取消。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

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84630.83 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处置补贴、城市道路红线外“四个损坏”、 市政设施改善、垃圾清洁直运、交通设施保洁、市区河道改善 和长效经费、城市亮灯工程及路灯更新改造专项、亮灯长效经 费等方面的支出。决算数为年初预算的 92.79%,主要原因是道路和桥隧养护经费招投标考核扣款、部分设施改善项目当年未完成或取消。

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

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55000 万元, 主要用于城市污水处理费方面的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 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详见表 9)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 20082.74 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 15326.4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养老金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643.30 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抚恤金等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 2949.2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 经费、福利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

4. 资本性支出 163.7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详见表 10)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合计 148.18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 10.69 万元,减少 6.73%,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上交和报废车辆一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下降较 多。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年初预算数的 66.81%,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上交和报废车辆一批,公务用车 购置及运行费下降较多。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 40 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因公出国(境)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的商业街考察、垃圾分类学习、亚运会竞赛项目和场馆建设考察、规划建设培训、城市建设与执法培训、垃圾处理设施投融资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本部门全年参加出国(境)团组 1 个、

因公出国(境)累计 12 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 15.75 万元,为年初预算的 38.62 %, 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在执行的过程中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厉 行勤俭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主要用于接待外地相关部门来杭 考察调研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的接待费用等支出。本部门全年共 安排公务接待 279 批次、2311 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92.43 万元,为年初预算的

65.55%,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上交和报废车辆一批,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 万元(含车辆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0 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92.43 万元, 为年初预算的

65.55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上交和报 废车辆一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 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等支出,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

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57 辆。

三、预算绩效情况

1. 总体情况。2018 年本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 124 个项目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自评,实现全覆盖,涉及财政资金

162672.76 万元,实际支出 162672.76 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2. 自评情况。2018年本部门供水水质及节水计划公告项目 和杭州市垃圾处置单位运营环境监测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1)供水水质及节水计划公告项目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供水水质及节水计划公告项目绩效自评分为96, 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年度预算数49万元,决算数48.9万元, 完成预算的99.8%。主要依据、产出和效果:

主要依据:根据2014年8月29日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4年11月28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杭州市第 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对《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作出修改,其中第十一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环境保护、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定期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质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与城市供水、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共享。”第三十四条“供水企业应当设置

水质检测机构,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确保供水水质符合 国家规定的标准,深度净化管道供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或地方 的有关标准。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卫生部门应按各自的职 责对城市供水全过程进行水质监测和检查,并定期将水质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杭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城市节约用水专项规划、长期供水计划、城市供水能力、用水定额和单位用户近3年平均用水量等因素,核定各单位用户的用水计划,并在每年年底前将用水计划下达给相关用水户。”的规定,杭州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决定对2018年度供水水质及节水计划予以公告,经向财政部门申请并予批准,项目预算投资49.00万元,实际支出48.90 万元,均为媒体公告费用,其中:供水水质公告费13.17万元, 节水计划公告费35.73万元。

产出:经主管及财政部门批准,杭州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杭州日报》为公告服务商,并于签订公告服务合同,在《杭州日报》于每月上旬公告供水水质, 公告12次;于2017年12月30日公告节水计划1次。公告的供水水质指标数据由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杭州监测站出具,节水计划报经杭州市政府批准。

效果:经项目持续实施,万元GDP耗水量由十年前的32.92 吨/ 万元下降至7.06吨/万元,全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从

83.77%上升到89.01%,从降低单位耗水量、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方面,体现了的绿色经济效益。

项目通过定期公告,展现了政府管理部门对于保护水资源工作的决心和努力,向社会传递坚决节水、治水的态度,树立 保护环境的良好形象。

2018年度全市计划用水单位共3648家,比2017年增加204 家,核定用水计划指标为20608万立方米,比2017年略增367万 立方米,2018年平均每单位用水量5.65万立方米,较2017年降低0.23万立方米,进一步增加节水计划单位,加强节水计划力 度,培养自主节水意识,从而引导用水单位自发节水。

项目持续每月公开水质检测数据,有利于提高社会关注度, 进一步夯实环境保护的群众基础。

2018年度供水水质及节水计划公告项目绩效自评表

信息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目标完成情况

评价等级

(优、良中、差)

绩效分析(成

就、问题)

产出目标

目标完成度





数量

公告发布完成情况

供水水质每月上旬公告;节水计划 2017 年末前公告。

供水水质每月上旬公告, 2018 年 2 月至

2019 年 1 月公告 12

次;节水计划 2017 年

12 月 30 日公告 1 次

绩效:

2018 年每月供水水质全部按月公告无疏漏;节水计划按规定公告无疏漏。

质量

1. 公告内容公信力

2. 公告内容完整准确

3. 公告媒体与公告对象匹配度

1. 水质指标数据由权威机构检测并出具,节水计划内容业经政府部门批准;

2. 公告内容与信息来源一致;

3. 公告媒体发行对象与公告对象高度吻合

1. 水质指标数据由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杭州监测站出具;节水计划报经杭州市政府批准;

2. 公告内容与信息来源一致无疏漏

3. 公告媒体为杭州日报,公告对象为全市计划用水单位和广大市民,杭州日报在群众中的发行占比重

显不足。

绩效:公告内容权威、无误

问题:我们的公告对象是计划用水单位和群众个体,单个媒体无法兼顾两者的覆盖度,如果增加不同类型的媒体,势必需要增加投资。

时效

公告及时性

供水水质每月上旬公

告;节水计划 2017 年末前公告

供水水质每月上旬公

告;节水计划 2017 年末前公告

绩效:

公告及时无滞后

效益与效果目标

项目实施

效益





经济

万 元 GDP 耗水量

合理降低

经过十年项目实施, 万 元 GDP 耗 水 量 由

32.92 吨/万元下降至

7.06 吨/万元

绩效:

项目持续实施,有效降低万元 GDP 耗水量

社会

1. 传递政府坚决节水、治水的态度

2. 树立保护水资源的良好形象

3. 引导用水单位自发节水

4. 带动社会

群体对水质的关注

通过定期公告,体现政府部门对于保护水资源的工作坚决态度和持续努力,带动群众认识水质、关注水质;增加节水计划单位,加强节水计划力度,培养自主节水意识

通过定期公告,体现政府部门对于保护水资源的工作坚决态度和持续努力,带动群众认识水质、关注水质;增加节水计划单位,加强节水计划力度,培养自主节水意识

绩效:

逐步加强社会大从对水资源的保护意识

环境

1. 提高用水资源利用率

2. 水质指标稳定

3. 有利于水资源保护

合理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持续监控排放水质指标,降低水资源污染风险

经过十年项目实施, 全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从83.77%上升到

89.01%;2018 年各月

水质指标稳定无异常;未发现恶性排放情况。

绩效:

水资源保障

满意度

政策满意度

100%

100%

绩效:

管理人员、社会群众认为项目实施应予大力支持,环境保 护 需 要 全 民 参与。

项目完成情况






自评结论





项目财政资金使用率

100%





绩效目标评价等级






评价补充信息






(2)杭州市垃圾处置单位运营环境监测项目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杭州市垃圾处置单位运营环境监测项目绩效自评分为100,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年度预算数80万元, 决算数79.821万元,完成预算的99.78%。主要依据、产出和效果:

主要依据:根据2011年国务院批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6 个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国 发[2011]9号)、2012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2]62号)、2012年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2]174号)文件精神,遵循2015年《杭州市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市人大第48号公告)规定,要求强化对 垃圾处置单位监督管理,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监 控系统,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排放监测。杭州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所决定对杭州市区范围内的七家垃圾处理单位

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运营环境进行监测,经向财政部门申请 并予批准,项目预算投资80.00万元,实际支出79.821万元, 均为检测费用。

2018年3月,杭州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所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实施采购,中标单位为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8 年4月,双方签订合同。

产出:通过项目实施,完成杭州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天子岭填埋场)、杭州萧山锦江绿能有限公司(犁头金焚

烧厂)、杭州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滨江焚烧厂)、萧山城市 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江东焚烧厂)、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公司

(富阳焚烧厂)、光大环保能源(杭州)有限公司(九峰焚烧 厂)、临安绿能有限公司(临安焚烧厂)七家垃圾处理单位检 测任务,包括2个点位周检测、40个点位月度检测、82个点位季度检测、8个点位半年度检测、7个点位年度检测,向上级部 门提交监测月度报表12份、季度专报4份、年度环境评价报告1 份。

效果:项目单位通过定期检测指标,能够及时发现垃圾处理单位排放异常情况,并通知单位即时整改,在第一时间从源 头着手控制,最大程度减少环境污染,降低环境治理成本,也 让垃圾处理单位避免可能受到的行政处罚。2018年,项目单位 向垃圾处理单位发出3份整改联系单,均完成整改,全年度未 发生恶性排放、污染事故。

项目单位定期检测采集数据,为规范处置垃圾处理单位污染物排放提供事实依据,从而督促垃圾处理单位自发提高环保意识,加强高排放处理力度,有效做到从排放源头实施控制, 进一步压缩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范围,减少环境污染。

通过持续实施定期检测、监督工作,充分体现了政府部门对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坚决态度,树立不懈努力的良好形象,引 导并培养垃圾处理单位自主意识,自发提高作业能力,达到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从而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品质,利于我市国际化都市定位。

2018年度杭州市垃圾处置单位运营环境监测项目绩效自评表

信息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目标完成情况

评价等 级(优、良、中、

差)

绩效分析(成就、问题)

产出目标

目标完成度





数量

1. 检测任务完成情况

2. 监管工作报告完成情况

1. 按计划完成检测任务

2. 向上级部门提交月度、季度监管工作报告

1.完成七家垃圾处理单位检测任务,包括

2 个点位周检测、40 个点位月度检测、82 个点位季度检测、8 个点位半年度检测、7 个点位年度检测

2.向上级部门提交监测月度报表 12 份、季

度专报 4 份、年度环

境评价报告 1 份

绩效:

检测任务按时完成,检测结果如实汇报。

质量

1. 检 测 指标标准

2. 检 测 机构资质

3. 检 测 指标设计

4. 检 测 结果审核

1. 检测指标采用国际、国家或权威标准

2. 检测服务商及委托检测机构有相应资质

3. 检测指标科学合理, 能够体现垃圾处理单位运营环境情况

4. 检测结果经过审核,

4. 检测指标采用行业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杭州市九峰环境能源 BOT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等

5. 检测服务商为经公开招投标专家评审确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其委托检测单位包括浙江大学分析测试中心等权威机构

6. 检测指标包括渗滤液、水体、焚烧炉烟气、恶臭、噪声、炉渣热灼减率等,能够充分全面体现垃圾处理单位运营环境情况

7. 检测结果经项目单位审核确认,未发

生错报、漏报情况

绩效:

以专业科学的角度从检测指标设计、指标标准选择、提供检测单位资质方面为检测结果提供保障,并对检测结果进一步审核确认,从而确保检测数据的可靠质量。

时效

1. 取样及时性

2. 报告及时性

1. 按计划时间节点取样

2. 按计划约定完成检测报告,并向上级部门汇报结果

1. 根据约定时间节点按周、月、季度、半年、年度取得检测样本

2. 根据约定完成检测报告,按月度、按季度向上级部门提交

汇报材料

绩效:

取样、检测、上报及时无滞后

效益与效果目

项目实施

效益





经济

1. 行政处罚成本

2. 环境治理成本

通过定期检测指标,及时发现异常情况,监督垃圾处理单位即时整改,避免受到行政处罚, 第一时间有效控制污染来源,减少环境治理成

2018 年,项目单位向

垃圾处理单位发出 3 份整改联系单,均完成整改,未发生恶性排放、污染事故。

绩效:

项目实施,对垃圾处理单位各类指标进行全时段监控,异常情况均得以即时控制,未造成不良影响。

社会

1. 传递政府对环境保护的坚决态度

2. 树立致力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形象

3. 培养垃圾处理单位自发自主环保意识

4. 提高垃圾处置作业水平和作业质量

5. 提升城市

综合服务品质

通过定期检测、监督工作,体现政府部门对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坚决态度和持续努力,培养垃圾处理单位自主意识, 提高作业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品质,利于我市国际化都市定位

通过定期检测、监督工作,体现政府部门对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坚决态度和持续努力,培养垃圾处理单位自主意识,提高作业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品质,利于我市国际化都市定位

绩效:

通过严格监控,进一步加强企业对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感,有利于促进国际化都市发展趋势

环境

1. 排放指标稳定达标

2. 有效控制环境污染隐患

3. 有利于减少环境污染

通过定期检测,采集数据提供事实依据,规范处置垃圾处理单位污染物排放,督促单位加强排放物处理力度,从排放源头实施控制,进一步压缩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范围,减少环境污

染。

通过定期检测,采集数据提供事实依据, 规范处置垃圾处理单位污染物排放,督促单位加强排放物处理力度,从排放源头实施控制,进一步压缩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

范围,减少环境污染

绩效:

源头控制,减少污染来源







满 意

政策满意度

100%

100%

绩效:

管理人员、被检测单位认为项目实施应予大力支持。

项目完成情况






自评结论





项 目 财 政

资金使用率

100%





绩 效 目 标

评价等级






评 价 补 充 信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杭州市数字城管信息处置中心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2。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8 年本部门市城管委本级 1

家行政单位以及直属大队、受理中心 2 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 1807.30 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2018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决算总额

20653.0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 1013.76 万元、政府采购

工程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 19639.32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6770.3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81.2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8984.09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43.50%。

(三)国有资产情况。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

共有公务用车 57 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的离心式污水泵、

电源车及配套的排水照明系统等通用或专用设备 26 台(套)。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专户资金收入:当年财政专户核拨的资金,主要指部门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的各类政府非税收入。

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 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结转等不足以 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 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需求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部门为完成其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上缴上级支出: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 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开支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 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见附件 1):

表 1. 2018 年市级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表 2. 2018 年市级部门收入决算总表(分科目)

表 3. 2018 年市级部门收入决算总表(分单位)

表 4. 2018 年市级部门支出决算总表(分科目)

表 5. 2018 年市级部门支出决算总表(分单位)

表 6. 2018 年市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表 7. 2018 年市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表 8. 2018 年市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

表 9. 2018 年市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 10. 2018 年市级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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