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03-18 16:19浏览次数:来源:政策法规处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杭州市城市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增强推进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高水平、高质量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尽快与五大领域及相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对改革推进重要问题的研究和统筹协调,协调推进改革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同时,按照省、市领导对贯彻落实中办5号文件抓好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

二是明确工作格局架构,理顺工作机制。为适应改革推进中,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带来的条线、条块关系变化,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地见效,需要厘清综合执法领域间部门间层级间关系,解决体制机制上障碍,将各项综合执法改革任务协调推进,从而实现综合执法从“物理集中”提升到“化学融合”。

三是加强法制保障。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省市促进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加强改革举措和法治保障的配套,确保改革“有法可依”,需要推动现行法律、法规的修订,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的机制和制度。

二、全面履行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各项职责

一是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配合市人大、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大力推进《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修订)、《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制定)、《杭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修订)、《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修改)、《杭州市公共自行车管理办法》(制定)的立法工作,完善立法内容,提升立法质量。

二是落实“两化”建设各项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调解、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三项”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局法治机关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行为,按照职权法定、依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到位的要求,积极履职,严格执法,力争不发生败诉案件。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做好对区、县(市)城管局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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