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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十三届五次会议拱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 2020- 06- 10 17: 5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admin

市住保房管局:

陈旭伟代表在市人大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非市政道路管控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反馈如下:

根据《杭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办法》(市政府319号令)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停车场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运营维护活动的指导、服务和监督工作。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损坏消防设施,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等消防场地,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我局将根据职责,积极配合相关单位,规范停车场(库)管理,保障城市交通协调发展。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10日

 

(联系人:俞虹,联系电话:8510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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