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实现新划转事项林业执法“零的突破”

发布时间:2021-11-19 11:10浏览次数:来源:公共关系处

“我们公司只不过买了几支松木打桩用,怎么就违法了?”面对当事人的疑问,景区综合行政执法队西溪湿地公园中队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1年第5号)(2021年松材线虫病疫区)》和《植物检疫条例及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等相关材料,面对凿凿有据的材料当事人顿时语塞。

据景区综合行政执法队11月18日介绍,近日该队收到杭州市林水局工作联系单,要求对西溪湿地某公司调运使用松木原木开展执法调查。作为林业执法领域新事项划转以来的首例案件,景区综合行政执法队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法制教育科、驻队律师西溪以及执法骨干组成专案组,并积极向其他区县单位学习取经。

经查,当事人在未经调出地相关部门检疫的情况下,擅自将购买自某建材经营部(德清仓库)的60支松木原木,以货车运输方式从松材线虫病疫区湖州市德清县调运至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案发后,经执法人员抽样取证,区松材线虫病检疫检验实验室责任单位出具《松树松材线虫检测报告》,表明涉案松木原木未检测出松材线虫。

随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未经检疫调运植物的行为直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案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办案程序到位,当事人承认其涉案行为影响了本地区植物疫情的防控,造成农林业的生产安全隐患,并诚恳接受相应行政处罚。

据悉,该案件的顺利办结是景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名胜区“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要求,承接林业执法后普通程序立案查处的第一案,实现了林业执法“零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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