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968X/2020-00261 成文日期 2020-11-10
发布机构 市城管局 统一编号
文 号 杭城管局[2020]142号 主题分类 应急安全消防/应急
有效性 解读文件

关于印发杭州市城管系统抗雪防冻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3- 08 15: 2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道桥监管处

关于印发杭州市城管系统抗雪防冻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区城管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市路桥集团:

根据城管系统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实际情况,我局组织修编了《杭州市城管系统抗雪防冻应急预案》,现予印发,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11月10日



 

杭州市城管系统抗雪防冻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保通畅、保树木、保安全、保供应、保民生”的抗雪防冻总目标,建立高效有序、分级协同的城管系统抗雪防冻应急体系,积极有效地组织抗雪防冻救灾抢险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全力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社会稳定,经研究,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和编制依据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杭州市主城区范围内发生的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及其所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发布、城管系统所属领域应急响应及灾后处置。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政发〔2005〕12号)、《杭州市抗雪防冻应急预案》(杭防指20193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杭政函〔2018〕9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应对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二)统一指挥原则。在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区城管局和相关应急队伍按照职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依法有序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要求,做好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保障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加强各地区、各部门的信息沟通与资源共享。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设立杭州市城市管理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城管系统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

指挥长:由市城管局局长担任;

副指挥长:由市城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成员:市城管局各处室负责人,综合执法队、水设施河道中心、指挥中心、市政中心、环卫固废中心、轨道公用中心、市容景观中心负责人,各区城管局负责人,市路桥集团负责人。

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设在局道桥处),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城管系统抗雪防冻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根据市抗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抗雪办)指令,启动、调整或解除城管系统抗雪防冻应急响应等级,应急响应期间负责与省建设厅、市抗雪办等单位联络,及时传达和执行其各项决策和指令;指导城管系统抗雪防冻应急处置和灾后恢复工作,及时向省建设厅、市抗雪办报告城管系统灾情信息及抢险救灾情况;按照上级指令,统一指挥调配城管系统各应急队伍和物资器材、装备、车辆等,充分发挥应急队伍和物资的综合效能。

道桥处:承担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及时了解雪情、低温冰冻等信息,根据上级或局领导指示,发布城管系统应急响应指令,接收、传达省市有关会议及领导工作要求;按照应急响应等级,制定值班方案,组织人员进入值班室,配合做好抗雪防冻工作;指导和监督主城区范围内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配合公关处做好抗雪防冻信息的媒体发布工作;汇总灾情、救灾处置和灾后恢复等信息,报送抗雪防冻总结。

公关处:负责新闻媒体采访的沟通协调,了解采访需求和内容,对外向媒体提供信息和新闻通稿;负责抗雪防冻应急响应期间的社会舆情信息管理,及时收集相关报道并反馈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

河道处:负责指导和监督抗雪防冻期间全市供水行业管理、城市河道及其附属设施、全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承担市直管河道设施的抗雪防冻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建成区供水行业抗雪防冻工作。

公用处:负责指导和监督抗雪防冻期间全市燃气行业和全市建成区范围内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和公共停车场(库)管理工作;承担主城区公共自行车、轨道交通运营保护区抗雪防冻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正常运行。

景观处:负责指导、监督抗雪防冻应急响应期间市容秩序、城市照明(含景观)设施、户外店招、广告牌等设施隐患巡查、安全管理工作。

环卫处:负责指导、监督抗雪防冻期间环卫人员作业转换,积雪、垃圾、断枝清理等工作。

固废处:负责指导和监督抗雪防冻期间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分类利用、分类处置工作。

综合处:负责组织协调抗雪防冻期间城市管理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城市管理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督察处: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市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协调抗雪防冻期间全市基层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工作。

市政中心:负责主城区市管高架、立交、桥梁、隧道、人行天桥地道设施的路面积雪、结冰清除工作;及时掌握市管设施积雪结冰、清雪除冰等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抗雪防冻物资、设备、车辆仓库管理并指导主城区城管部门做好抢险救灾物资、车辆、机具设备等准备及调配工作;起草阶段性工作总结及汇报材料,汇总《抗雪防冻工作情况统计表》、《道路积雪情况统计表》、《抗雪防冻物资统计表》、《受灾情况统计表》等信息。

环卫固废中心:根据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指令,及时启动落实城区环卫人员抗雪防冻作业转换;负责联系协调环卫作业队伍及时清扫人行道、慢车道、重要部门门前、重点路段、重要区域的道路积雪、结冰和清除倒伏树木;负责垃圾填埋、焚烧场相关设施设备的抗雪防冻工作;妥善处置城市生活垃圾,避免在雨雪冰冻灾害中产生环境污染事件。

市容景观中心:负责城市照明(含景观)设施、户外店招、广告牌等抗雪防冻隐患巡查工作,指导各区局督促维护企业和责任主体做好设施维护,防止路灯、景观灯因积雪、冰冻造成倒伏、脱落、漏电等伤人事故的发生;做好路灯、景观灯缺亮等问题的恢复工作;做好市容景观灾情统计及汇总分析。

指挥中心:负责收集数字城管信息采集人员采集的道路积雪、冰冻灾害和清雪进展等,布置数字城管专项普查任务和普查数据的统计,通过在线会商群发布数字城管采集的重点问题信息;对抗雪防冻投诉举报进行受理、督查。

轨道公用中心:负责指导、督促运营单位做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保护区、地铁站点出入口巡查及隐患消除工作,协调应急处置保障;指导督促监管范围内停车场(库)管理单位做好抗雪防冻工作,做好停车收费人员作业转换;指导协调燃气企业做好抗雪防冻工作,保障正常供气;做好公用事业运行监管情况统计及汇总分析。

水设施河道中心:负责对城市河道关键节点进行巡检,做好市管河道设施抗雪防冻处置和城市河道抗雪防冻情况统计及汇总分析;指导企业做好城市供水设施保护,指导企业落实抗雪防冻应急抢险物资、机具设备和应急抢险队伍的准备等工作,督促企业保障供水正常。

综合执法队:及时启动落实执法队伍抗雪防冻作业转换,对发现的道路积雪冰冻信息及时通报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指导和协调城区对抗雪防冻产生影响和危害的违规施工作业行为进行执法查处。

各区城管局:在区委区政府、区防指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根据市城管局的行业部署要求,组织辖区城管系统各单位开展抗雪防冻准备、应急处置、灾后恢复等工作,及时向市城管局报告工作动态;做好抗雪防冻应急抢险物资器材、装备设备、车辆及抢险队伍的准备,接受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参与支援应急抢险救灾。

市路桥集团:筹备抗雪防冻物资器材、装备设备及车辆,组建抗雪防冻应急队伍,做好养护范围内的抗雪防冻应急处置工作,并按照上级指令做好其他抢险救灾工作。

四、应急响应

按降雪、冰冻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一)Ⅳ级应急响应

结合市抗雪办启动响应等级,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并报副指挥长决定启动城管系统Ⅳ级应急响应:

(1)12小时内,降雪量达4毫米以上;12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1—3厘米,市气象台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2)实况已经出现小到中雪(含小雪)并发生道路积雪结冰影响交通。

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应:参与市抗雪办组织的部门会商;每日16时向市抗雪办报告全市道路通行和清雪除冰情况。

(二)Ⅲ级应急响应

结合市抗雪办启动响应等级,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并报副指挥长决定启动城管系统级应急响应:

(1)12小时内,降雪量达6毫米以上;12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3—6厘米,市气象台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2)12小时内,路面温度将低于0摄氏度,并伴有降雨(雪)天气;路面已经有积水(雪),路面温度将持续6小时以上低于0摄氏度,市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黄色预警;

(3)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5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5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生产、居民生活等造成较严重影响,市气象台发布橙色低温预警信号;

(4)实况已经出现中到大雪(含中雪)并发生区域道路积雪结冰影响交通时,市防指指挥或其授权的市抗雪办主任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应:参与市抗雪办组织的部门会商和动员部署,并视情连线有关区、县(市)防指;每日8时、16时向市抗雪办报告全市道路通行和清雪除冰情况;派业务处长进驻市防指值班。

(三)Ⅱ级应急响应

结合市抗雪办启动响应等级,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并报指挥长决定启动城管系统级应急响应:

(1)6小时内,降雪量达10毫米以上;6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6—10厘米,市气象台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2)6小时内,路面温度将低于0摄氏度,并伴有降雨(雪)天气;路面已经有积水(雪),路面温度将持续12小时以上低于0摄氏度,市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

(3)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8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8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生产、居民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市气象台发布红色低温预警信号;

(4)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含大雪)并发生道路积雪结冰导致部分区域交通中断时,市防指指挥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

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应:参与市防指指挥组织的部门会商和动员部署,并连线有关区、县(市)防指;每日8时、16时向市抗雪办报告全市道路通行和清雪除冰情况;分管领导进驻市防指值班。

(四)Ⅰ级应急响应

结合市抗雪办启动响应等级,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并报指挥长决定启动城管系统级应急响应:

(1)6小时内,降雪量达15毫米以上;6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10厘米以上,气象台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2)已经出现道路结冰,预计低温和降雨(雪)还将持续,道路结冰可能加重,可能对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已经出现严重影响交通的道路结冰,并将持续,发布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

(3)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并发生道路严重积雪结冰导致城市交通不畅、重要区域交通瘫痪时,由市防指指挥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

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应:参与市防指指挥组织的部门会商;每日8时、12时、16时向市抗雪办报告全市道路通行和清雪除冰情况;主要领导进驻市防指值班。

(五)应急响应等级变更和结束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或消失时,根据市抗雪办的通知视情况调整或结束城管系统抗雪防冻应急响应级别。各区城管局根据天气预报和降雪、低温、冰冻的具体情况,可自行决定启动、调整、结束应急响应;但属于市抗雪办、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下达的应急响应,调整、结束命令应由市抗雪办、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决定。

五、灾后处置与预防演练

1.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抗雪防冻法律法规、行业职责分工和专项预案,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各级城管部门组织力量对受损的城市市政、公用、市容景观、环卫固废、水设施和河道等设施进行修复,保障城市供水排水、燃气、道路和照明等重要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市城管局根据受灾情况和实际需求,指导各区城管局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协调城管系统资金、物资和技术支援;各区城管局应尽快核定受灾情况,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向市城管局报告。

2.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和本区实际、部门职责、行业特点编制抗雪防冻专项应急预案,并抄报市城管局道桥处备案。抗雪防冻专项应急预案应每年修订一次,并组织实施。

3.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办公室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1次抗雪防冻演练;各成员单位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根据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有针对性地进行抗雪防冻岗位练兵和应急抢险演练。

4.各区城管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年因至少组织1次抗雪防冻通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处置效率,提高城管系统抗雪防冻工作水平。

5.每年抗雪防冻应急响应结束后,各单位应认真分析总结本单位抗雪防冻工作经验教训,按要求向市局道桥处报送工作总结。

六、应急保障

1.应急队伍保障:市管设施的应急队伍,由市政中心负责,做好人员、物资、装备的统计,统筹协调,局相关直属单位做好配合,按行业要求做好应急工作。各区城管局按照各自职能组建抗雪防冻应急救援突击队伍,并配置工程抢险车辆、应急指挥车、通信设备、发电机、铲车、推雪板、铁锹、麻袋、草包、融雪剂等应急抢险装备和物资。

2.应急物资保障:市级储备由市政中心负责落实,主要包括抗雪防冻常用物资和大型、特殊除雪设备,用于保障城区高架道路、城市大型桥梁、城市隧道等的抗雪防冻工作。应急响应结束时及时将物资装备补充到位。区级储备由各区城管局负责落实,主要是抗雪防冻常用物资,常规、小型设备和工具,用于城市道路、随路桥梁的抗雪防冻工作。

3.资金保障:抗雪防冻应急演练、准备、抢险和救援行动所需资金列入单位预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通信与信息保障:抗雪防冻期间,各成员单位及联系人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信息传递无阻。各区城管局落实专人做好视频会商系统维护,按要求参加市、区会商联调联试,确保应急响应期间视频会商工作状态正常;建立应急人员动态数据库和应急通讯联络QQ、微信、钉钉群,建立和完善应急信息报送网络。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宣传和鼓励;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或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牵头组织实施。当相关法律法规被修改、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组织修订完善预案。

 

附件:1、杭州市城市管理抗雪防冻相关工作机制

2、杭州市城管系统抗雪防冻应急值班方案


杭州市城市管理抗雪防冻相关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抓好《杭州市城管系统抗雪防冻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落实,提升城管系统抗雪防冻工作成效。现将城管系统抗雪防冻有关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建立指挥决策机制

建立城管系统抗雪防冻决策微信群,由市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道桥处相关负责人,市政中心主要领导、班子成员、抗雪防冻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指挥中心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等人员组成,指挥协调城管系统抗雪防冻各项工作。

二、建立A、B角研判机制

1.气象信息通报员:负责关注气象信息及天气变化,及时发布市气象台有关天气预报。

A角:市局道桥处分管负责人

B角:市政中心分管负责人

2.抗雪防冻形势研判员:负责根据气象信息对城区抗雪防冻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向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提出决策建议。

A角:市局道桥处负责人

B角:市政中心负责人

三、建立信息报告机制

1.应急响应状态和值班人员情况实时报

当日负责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的值班(带班)领导实时将应急响应状态和各区局、局机关各处室及局直属各单位值班人员情况报送至城管系统抗雪防冻决策微信群。

2.抗雪防冻处置信息情况按时报

启动城管系统抗雪防冻应急响应时,各区局、局属各单位根据预案要求时间及时报送抗雪防冻工作信息;加强值班但未启动城管系统抗雪防冻应急响应时,各区局、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的原则,每日上午8时前和下午5时前上报情况,再由当日负责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的值班(带班)领导报送至城管系统抗雪防冻决策微信群。

3.应急事件及时如实报

各区局、局属各单位要及时如实上报抗雪防冻相关应急突发事件(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内容、原因分析及采取措施等要素),并每隔1小时报送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再由当日负责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的值班(带班)领导报送至城管系统抗雪防冻决策微信群。

4.贯彻领导批示要求及时报

各区局、局属各单位要及时上报贯彻各级领导批示要求的执行落实情况,再由当日负责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的值班(带班)领导报送至城管系统抗雪防冻决策微信群。

5.重要决策举措及时报

各区局、局属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准备部署、现场检查、清雪(冰)处置、应急抢险、救灾恢复等重要决策及相关举措,再由当日负责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的值班(带班)领导报送至城管系统抗雪防冻决策微信群。

四、建立问题发现机制

1.网格员:启动加强值班状态和城管系统抗雪防冻应急响应时,由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负责督促落实市区范围内数字城管网格员全面开展道路积雪结冰、树木倒伏、广告坠落等抗雪防冻问题采集和汇总上报。必要时,启用信息采集车,对重点地区、地段进行视频信息采集,实时传输到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

2.行业巡查员:由水设施河道中心、市政中心、环卫中心、市容景观中心分别牵头建立水设施管养、道路养护、市容环卫、路灯管养四个行业队伍问题发现机制,做到“两个及时”,及时发现抗雪防冻隐患问题并及时汇总上报。

3.各城区: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建立更加科学、快速、有效的问题发现机制。

 

 


 

附件:

杭州市城管系统抗雪防冻应急值班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抗雪防冻应急值班工作由市城管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指挥,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相结合的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市局直属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对照本值班方案,制定本单位抗雪防冻应急响应值班方案,报市局道桥处备案。各单位派出进驻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的值班人员,须由业务能力强、组织指挥协调能力强的业务骨干担任,且必须经过专门的值班岗位培训,确保“明职责、能干事、会干事”。

二、抗雪防冻时间

通常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5日,遇有特殊情况,根据省、市防指指令,可提前或延长。

三、组织架构

(一)指挥长:由市城管局局长担任

(二)副指挥长:由市城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三)值班长:A角:由市城管局道桥处负责人担任

B角:由市政中心负责人担任

四、值班安排

在降雪期无应急响应时,市政中心应安排相关人员,落实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做好文电、指示、通知等的收发和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水设施河道中心应使指挥系统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确保一旦有灾情,能迅速启动应急响应。

(一)加强值班

遇有以下情况应加强值班:①在降雪期,市抗雪办无应急响应,但遇有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②城区抗雪防冻工作已基本结束但全市应急响应还未解除的;③根据上级指示,要求加强值班的。

启动抗雪防冻加强值班后,由市政中心领导带班,市政中心、环卫固废中心各派1人进入值班岗位;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视情向局领导、市抗雪办报告相关情况和工作动态;各区局根据指令及时向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报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等及时报告。

(二)应急响应值班

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根据市抗雪办指令、气象部门预警或实际情况,确定值班等级,启动加强值班或应急响应。

启动应急响应后,相关单位(处室)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应根据响应等级,于30分钟内进入局指挥中心(市政大楼1002室)24小时在岗值班,通过抗雪防冻决策系统、视频监控平台、各直属单位和养护作业单位巡查、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执法人员一线排查和热线受理、市民反映、上级通报等途径了解信息,掌握雪情、低温、道路桥梁隧道积雪(冰)等情况,组织一线应急处置人员,开展城市灾情处置工作。

1.Ⅳ级应急响应值班状态

(1)启动城管系统Ⅳ级应急响应后,道桥处分管负责人、市政中心(2人)、环卫固废中心(1人)、指挥中心(1人)进入值班岗位;市政中心分管负责人为值班长,具体协调应急值班和处置工作;低温应急时,增加水设施河道中心(1人)值班。

(2)局直属单位、各区城管局、市路桥集团每日15时向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报告工作动态;

(3)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参与市抗雪办组织的部门会商,每日16时向市抗雪办报告全市道路通行和清雪除冰情况。

2.Ⅲ级应急响应值班状态

(1)启动城管系统级应急响应后,局道桥处负责人、市政中心、市容景观中心、环卫固废中心、水设施河道中心、轨道公用中心、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分管负责人带业务骨干(每单位2人)进入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值班,市路桥集团派联络员进驻。局指挥长电话带班,副指挥长进驻值班室,局道桥监管处、市政中心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轮流担任值班长;公关、河道、公用、景观、环卫处负责人电话值班,根据实际情况参加值班。

(2)局直属单位、各区城管局、市路桥集团每日7时、15时向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报告工作动态;

(3)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参与市抗雪办组织的部门会商和动员部署,并视情连线有关区、县(市)防指;每日8时、16时向市抗雪办报告全市道路通行和清雪除冰情况;

(4)根据市抗雪办指令,市政中心、环卫固废中心处级干部轮流进驻市抗雪办值班。

3.Ⅱ级应急响应值班状态

(1)在Ⅲ级应急响应值班基础上,增加局公关、河道、公用、景观、环卫、固废、综合、督查处主要负责人进驻值班室;局指挥长进驻值班室;局道桥处、市政中心主要负责人轮流担任值班长;其他局领导电话值班并做好带队检查准备;

(2)组成抗雪防冻指导组,由局领导带队,赴各城区和市路桥集团检查指导抗雪防冻工作;

(3)局直属单位、各区城管局、市路桥集团每日7时、15时向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报告工作动态;

(4)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参与市抗雪办组织的部门会商和动员部署,并视情连线有关区、县(市)防指;每日8时、16时向市抗雪办报告全市道路通行和清雪除冰情况;

(5)根据市抗雪办指令,局副指挥长带市政中心、环卫固废中心处级干部,轮流进驻市抗雪办值班。

4.Ⅰ级应急响应值班状态

(1)局指挥长进驻市抗雪办,副指挥长带队值班,在Ⅱ级应急响应值班人员基础上,局领导、其余机关干部24小时电话值班,根据需要随时待命;

(2)组成抗雪防冻指导组,由局领导带队,赴各城区和市路桥集团检查指导抗雪防冻工作;

(3)局直属单位、各区城管局、市路桥集团每日7时、11时、15时向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报告工作动态;

(4)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参与市抗雪办组织的部门会商和动员部署,并视情连线有关区、县(市)防指;每日8时、12时、16时向市抗雪办报告全市道路通行和清雪除冰情况;

(5)根据市抗雪办指令,局指挥长带局道桥处、市政中心、环卫固废中心处级干部,轮流进驻市抗雪办值班。

五、值班岗位职责

(一)值班长职责

1.按照市抗雪办指令,上报局领导批准后,启动、调整、解除城管系统抗雪防冻应急响应。

2.组织协调进驻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的各单位值班人员开展应急值班各项工作。

3.加强与省建设厅、市抗雪办、市气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4.组织对重要点位现场开展督查,协调指挥相关车辆、物资器材、装备及后勤保障工作。

(二)值班人员职责

局道桥处值班人员:组织实施应急响应期间抗雪防冻处置工作,接收、传达省市有关会议及领导工作要求;及时了解降雪、低温、冰冻等信息,根据上级或局领导指示,发布城管系统应急响应指令;汇总灾情、救灾处置、灾后恢复等信息,报送抗雪防冻总结;负责审核上报信息及新闻稿件,会同公关处做好抗雪防冻信息的媒体发布工作。

市政中心值班人员:(1)根据指令,配合起草各类应急响应信息,经值班长、带班领导同意后上报省建设厅、市抗雪办;做好积雪、结冰清除情况统计及汇总分析,起草阶段性工作总结及汇报材料;做好与市政中心内部的信息上传下达;做好应急响应期间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后勤保障工作。

(2)通过在线视频监控、指挥中心案卷、一线人员现场反馈等渠道,收集主城区市管高架、立交、桥梁、隧道、人行天桥地道设施的路面积雪、结冰清除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调配力量处置;协调抗雪防冻物资、设备、车辆仓库管理并指导主城区城管部门做好抢险救灾物资、车辆、机具设备等准备及调配工作。

环卫固废中心值班人员:及时启动联系落实城区环卫工人抗雪防冻作业转换;通过在线视频监控、指挥中心案卷、一线人员现场反馈等渠道,收集环卫一线发现的道路积雪、结冰、树木倒伏等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值班岗位人员做好处置并跟踪相关进展;做好与环卫固废中心内部的信息上传下达。

市容景观中心值班人员:通过在线视频监控、指挥中心案卷、一线人员现场反馈等渠道,收集城市照明(含景观)设施、户外店招、广告牌等抗雪防冻隐患巡查整改情况;及时跟踪市容景观灾情处置情况,做好统计及汇总分析;做好与市容景观中心内部的信息上传下达。

指挥中心值班人员:收集数字城管信息采集人员采集和市民投诉受理的道路积雪、冰冻灾害、树木杆亭、窨井盖等城市家具倒伏、广告牌损毁和清雪进展等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值班岗位人员做好问题处置并跟踪相关进展;做好与指挥中心内部的信息上传下达。

水设施河道中心值班人员:通过在线视频监控、指挥中心案卷、一线人员现场反馈等渠道对城市河道关键节点进行巡检,并做好河道设施抗雪防冻处置情况统计及汇总分析;做好与水设施河道中心内部的信息上传下达。做好防汛应急指挥系统及视频会商系统联试联调、运行保障工作;

轨道公用中心值班人员:及时联系落实停车收费人员抗雪防冻作业转换;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保护区、监管范围内停车场(库)、燃气、公共自行车(含共享单车)等轨道公用行业领域抗雪防冻隐患巡查整改,并统计分析处置情况;做好与轨道公用中心内部的信息上传下达。

综合执法队值班人员:及时联系落实执法队伍抗雪防冻作业转换,收集执法一线发现的道路积雪冰冻信息,及时通报相关值班岗位人员;指导和协调城区对抗雪防冻产生影响和危害的违规施工作业行为进行执法查处做好与综合执法队内部的信息上传下达。

(三)检查指导组职责

启动Ⅱ、Ⅰ级应急响应后,市局分组检查指导城区和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及重要设施、地段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进行督查。具体安排见附表。

六、值班工作要求

1.接到启动应急响应指令后,相关单位(处室)应安排值班人员,于30分钟内到达值班室,按各自职责展开值班工作。

2.值班人员到岗和交接班,须在抗雪防冻值班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离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需要暂时离岗或换班,须报局值班领导和值班长同意。

3.按照市局值班领导和值班长的要求,做好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应急值班保障

(一)后勤保障。值班人员就餐、轮休房间安排等后勤保障由市政中心负责。24小时应急响应值班期间,经值班领导同意,工作单位不在市政大楼的值班人员,可在市政大楼附近的协议宾馆房间内轮休,费用按差旅费有关规定,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二)车辆保障。局属各单位抗雪防冻用车由各单位自行保障,机关指挥用车在局属各单位统一调配,局指导组车辆由组内的局属单位保障。

(三)视频系统保障。水设施河道中心负责应急视频会商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指挥中心协助做好系统运行的技术支持,确保机器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四)应急队伍保障。各区城管局、市路桥集团等应急队伍,接到应急响应指令后,进入值守(待命)状态,接受市局抗雪防冻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调度。

 

市城管局对口指导城区(单位)抗雪防冻工作分组表

序号

城区(单位)

联系处室、单位

车辆保障

工作内容

1

上城区、市水务集团

★河道处、水设施河道中心

水设施河道中心

1.指导城区对重要市政设施和道路积雪、冰冻的检查,及时处置。

2.指导城区加强广告、店招等户外设施的安全检查,防止倒伏、倒塌。

3.其它属于城管业务范围的检查。

2

下城区

★环卫处、环卫固废中心

环卫固废中心

3

江干区

★规划处、指挥中心

指挥中心

4

拱墅区

★固废处、环卫固废中心

环卫固废中心

5

西湖区

★景观处、市容景观中心

市容景观中心

6

滨江区

★公用处、轨道公用中心

轨道公用中心

7

西湖风景名胜区

★综合处、综合执法队

综合执法队

8

钱塘新区

★督察处、综合执法队

综合执法队

9

市路桥集团

★道桥处、市政中心

市政中心

指导路桥集团对重要市政设施的检查,及时处置积雪和冰冻。

注:标★为牵头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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