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968X/2021-00368 | 成文日期 | 2021-04-13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统一编号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解读文件 |
信用修复公示
发布日期:
2021-
04-
13
10:
0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政策法规处
不良信息主体:浙江众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566084709U;法人代表:周世安。
2019年11月2日,不良信息主体在余杭区东湖街道红丰路吸收性卫生用品及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工地,未取得夜间作业施工许可,擅自施工作业,违反了《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2019年12月20日,被杭州余杭经济开发区执法大队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杭综执(余)罚字〔2019〕第1402051912200044号。
2021年4月9日,不良信息主体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且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拟同意予以修复。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13日至4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联系市城管局法规处。地址:杭州市香积寺路302号,电话:85154047。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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