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968X/2021-00372 | 成文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统一编号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解读文件 |
信用修复公示
发布日期:
2021-
04-
22
14:
2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政策法规处
不良信息主体:杭州华电江东热电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056721050N;法人代表:王新保。
2018年2月27日,不良信息主体在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前进街道三丰路218号厂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工程建设(东南侧重型物资机械库、西侧篮球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2019年4月17日,被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执法大队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杭城法罚字〔2019〕第41000120号。
2021年4月22日,不良信息主体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且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拟同意予以修复。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25日至4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联系市城管局法规处。地址:杭州市香积寺路302号,电话:85154047。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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