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保持非法经营瓶装燃气违法行为零容忍

发布时间:2021-05-06 09:27浏览次数:来源: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队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消除燃气安全隐患,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深入开展瓶装燃气非法经营专项治理行动,为维护辖区内燃气安全保驾护航。

提高执法水平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燃气执法业务培训会,会议邀请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市轨道交通运行和公用事业保障中心、萧山区住建局等相关业务骨干培训授课,内容涉及燃气管理、行业情况和燃气执法操作实务等方面,增强办案能力,提高执法水平。

配合监督管理 

配合属地镇街、相关部门,对居民燃气使用和燃气公司、站点进行全面排查。秉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法队员对使用瓶装燃气的部分老旧小区、沿街商铺、餐饮店等区域进行了排查,排查包括有无经营许可证或燃气供应许可证,燃气钢瓶是否正规,燃气瓶存放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住户、商户是否按规范使用燃气等多个方面。

同时,执法队员对辖区的燃气公司、燃气站点等各类经营手续以及公司台账、登记记录等进行检查,要求各单位负责人日常经营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充装燃气。

强化执法支撑

在地毯式排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有店家为了节省燃气费用,使用过程中将燃气瓶置于不锈钢盆内,加开水对燃气瓶底部进行加热。以上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燃气用户不得有加热、摔砸、倒卧、曝晒燃气气瓶或者改换气瓶检验标志、漆色的行为”规定,执法人员对店家进行了立案查处。

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置,对燃气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执法”,进一步净化瓶装燃气市场,规范瓶装燃气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