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1-06-29 18:11浏览次数:来源:政策法规处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为我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高水平建设法治政府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进一步规范审批标准、优化审批流程,加快推进“全省通办”政务服务。进一步清理证明事项、减少证明材料,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以高标准落实信用杭州建设任务,夯实信用工作体系。

(二)加强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各项防控和应急措施,确保城市运行安全有序。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

(三)推动法治数字化改革

以移动端一体化执法办案应用改革为抓手,推动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移动应用场景建设。加强“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全面推广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深入推进“城市大脑”城管系统建设,不断优化数字驾驶舱和应用场景建设。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四)严格执行立法工作计划

对列入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的法规规章正式项目,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协调,广泛听取意见,按时向市司法局报送法规规章送审稿和起草说明。对列入立法计划的规章预备项目和调研项目深入研究、充分论证,形成规章草案或者调研报告。

(五)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梳理工作。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将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协议的合法性审查。

(七)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

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意见建议,为出台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方案及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审查把关。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八)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推进省级两批16个乡镇(街道)改革落地落实。

(九)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推广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

五、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

(十)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加强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规范化实地检查。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十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提高公众知晓度、满意度。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十二)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加强对全市系统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监督指导,开展行政复议“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领域的分类指导,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的发生。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十三)加强行政裁决工作

围绕行政裁决纠纷多发行业,开展行政裁决示范化建设工作。细化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队伍建设,加强宣传引导。

七、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十四)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十五)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人才和队伍保障

把学法活动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启动“八五”普法。加强基层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和岗位练兵。

(十六)强化督查考评和督促落实

充分发挥考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推动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真督实察、逐层传导、强化问责,努力形成闭环责任体系,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