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968X/2021-00437 成文日期 2021-06-08
发布机构 市城管局 统一编号
文 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效性 解读文件

关于做好2021年中高考期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6- 08 18: 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政策法规处

各区、县(市)城管局(执法队)、局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今年高考、中考期间城市管理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各类考生在其考试期间有一个良好的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杭州市普通高校和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工作通知》(杭政办发电内部明电〔2021〕1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1年度中高考等特殊时期环境噪声管理通告》(杭政函〔2021〕33号)和2021年市政府联席会议精神,结合我局重大保障工作职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时段保障及考点

(一)禁止夜间施工作业时间:2021年6月1日22时至6月10日6时、2021年6月13日22时至6月20日6时。

(二)6月7-10日高考和19-20日中考考试当日考前半小时至考试完毕期间,禁止考点周边产生建筑施工与部分生活噪声等活动,其中要特别关注6月8日下午高考和20日下午中考下午的英语听力考试的时间段,各考点值班保障人员要不间断地在考场周边巡查,以免产生突发各类响声影响听力。

(三)市区共设高考点30个(原上城区2个、原下城区4个、原江干区5个、原拱墅区6个、西湖区7个、滨江区3个、钱塘区2个、原余杭区1个),中考点46个(原上城区5个、新增2个,原下城区6个、新增3个,原江干区7个、新增3个,原拱墅区8个、新增4个,西湖区10个、新增3个,滨江区3个、新增1个,钱塘区7个、新增1个)。

二、主要保障任务

(一)做好考点周边环境保障。负责对考点周边及沿线的无证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人行道乱停车现象的管控;调整考点周边垃圾清运时间,环卫清扫保洁与洒水车辆禁止播放音乐。

(二)配合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加强禁噪期间无夜间作业证明违法施工行为查处,严格考试期间考点周边建筑施工、切割加工等噪声查处。

(三)科学调整考点周边收费泊位,方便考生接送车辆短暂免费停留。

(四)除抢修抢险工程外,禁止市区所有建筑工程在中高考期间夜间施工作业。

三、有关处罚标准

(一)在禁止夜间施工作业时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的违法行为,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六)项和《杭州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第一次处以三万元罚款,第二次及两次以上的,处以五万元罚款。

(二)中高考考试期间,对未遵守市政府《通告》规定,在考点周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违法行为,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八)项和《杭州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第一次处以三万元罚款,第二次及两次以上的,处以五万元罚款。

(三)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设施、设备产生的噪声值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违法行为,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九)项和《杭州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第一次处以三千元罚款,第二次及两次以上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四)对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使用设施、设备产生的噪声值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违法行为,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十)项和《杭州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第一次处以三千元罚款,第二次及两次以上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五)“考点周边范围”可理解为只要在考点听到噪声源,视作考点周边范围内。

四、保障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高考是社会关注度性极高的一项工作,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情况的复杂形势和各项任务,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保障工作的“平安、公正、规范、有序”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保障计划,明确各考点保障责任人及具体任务,确保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各考点保障以属地管理为主,层层落实责任,积极创造良好的考试与休息环境。萧山、余杭、临平、富阳、临安区及三县(市)考试保障工作按各区县(市)政府教育考试保障要求执行。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以环境噪音管理为重点,考前要对易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企业),通过上门联系、发放《宣传告知书》等方式,督促各施工单位尤其是地铁等重点工程施工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1年度中高考等特殊时期环境噪声管理通告》。 

(三)加大执法力度。中高考考试期间,要加强对无夜间作业证明违法施工行为的执法查处,检查发现《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1年度中高考等特殊时期环境噪声管理通告》相关违法行为的,按照三“相关处罚标准”从严查处。当日保障时,各考点保障人员要加强现场巡查,执法保障负责人要通过手机在考前半小时前及时向考点负责人报到(防止保密措施影响通信)。市局执法队牵头考试期间昼间违法施工和各考点周边易产生噪声(切割、装卸等)作业的巡查以及各考点执法保障人员到岗情况督查。

各区局要每日上报“市区禁噪期间立案查处情况日报表”。保障人员到达各考点后,在“中高考城管系统保障钉钉群”报告每日到岗情况。高考结束后,请各单位将高考、中考保障执法情况小结分别于6月11日和21日上午 10:00前统一通过OA内网报市局综合协调处。

杭州市考试院联合值班指挥部市城管局联系人:

徐根有 电话:15606505681(浙政钉)(6月7日、10日)

陈天明 电话:13575493468(浙政钉)(6月8日、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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