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局:污水井内排污水?没那么简单!

发布时间:2021-09-22 11:33浏览次数:来源:公共关系处

    9月13日晚21:36左右,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仁和中队巡查至桂丰路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赣AU9Q70的车辆正在向污水管井排放污水,深更半夜且在桂丰路一带人车较少地段排放污水引起了巡查队员警觉,上前询问检查后发现当事人并未办理污水排放许可,执法队员当场开具责改文书,并要求即时停止并整改。令人错愕的是,中队巡查返回同一地点查看整改情况时,该当事人非但没有整改,竟仍继续违规排放污水,对此执法队员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批评,同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经查,当事人当天晚上从一农户家里收集约2吨污水,为图方便,在高新园区人车较少处将污水排放至污水井内,目前当事人已到中队接受调查处理,并抽回已排放的污水。余杭城管提醒:污水排放应当取得市政主管部门检测水质合格后核发的临时排水许证,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污水废物排放至城市排水设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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