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968X/2022-00030 | 成文日期 | 2022-01-19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统一编号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解读文件 |
信用修复公示
发布日期:
2022-
01-
19
16:
4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政策法规处
不良信息主体:浙江永港建设有限公司(原杭州伟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66801594XA;法人代表:何国良。
2020年11月11日,不良信息主体在杭州钱塘新区七格路杭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下沙派出所工程项目工地将污水排入七格路上的雨水井内,违反了《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之规定。2020年12月14日,被杭州市钱塘新区执法大队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杭钱综执[2020]罚决字第05-0062号。
2022年1月19日,不良信息主体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且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拟同意予以修复。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月20日至1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联系市城管局法规处。地址:杭州市香积寺路302号,电话:85154047。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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