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 千万别占“生命通道”这一条

发布时间:2022-02-11 16:40浏览次数:来源: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队

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朝晖中队队员在巡查中发现,某车主将小轿车停放于朝晖路168-10号东侧的消防登高场地,占用面积达7.2平方米。依据《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属地朝晖执法中队中队依法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高楼火灾最有效的室外灭火装备是消防登高车,该位置一旦占用,如果遇火灾将严重影响消防救援,后果不堪设想。”听到执法人员讲明道理,当事人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诺今后不会再发生类似问题。

 自2022年1月1日,消防救援部分执法事项划转至综合执法部门后,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消防救援部门主动对接,印发了《杭州市春节消防新划转事项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开展打通“生命通道”联合执法。先后建立了违法移交、联合执法、信息通报、信息共享、联勤联动等工作机制,以最快时间部署响应、优化整合划转事项,以最高效率开展联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