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968X/2022-00062 | 成文日期 | 2022-03-02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统一编号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解读文件 |
信用修复公示
不良信息主体:浙江园博景观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747002696T;法人代表:田丽娜。
2020年7月1日,不良信息主体在余杭区东湖街道长宁路余政储出〔2019〕63号地块西侧围挡外,未经许可占用城市道路堆放建筑材料,,违反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2020年12月4日,被杭州余杭开发区城管执法大队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杭综执(余)罚字〔2020〕第1402012012040010号。
2020年3月24日,不良信息主体在余杭区余政储【2017】8号地块项目工地,对进出工地工程车辆进行冲洗时所产生的污水未采取相关措施,致污水流溢污染路面,违反了《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2020年5月20日,被杭州余杭开发区城管执法大队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杭综执(余)罚字〔2020〕第1401012005210021号。
2019年8月15日,不良信息主体在余杭区东湖街道兴国路与振兴西路交叉口东南侧往南150米处未保持工地出入口通道整洁,导致出入口通道被污染,违反了《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之规定。2020年3月12日,被杭州余杭开发区城管执法大队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杭综执(余)罚字〔2020〕第1401052003120012号。
2020年11月7日,不良信息主体雇佣的皖NSL536轻型自卸货车满载工程渣土(余泥),无法出示《工程渣土准运证》,违反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2021年2月5日,被杭州余杭开发区城管执法大队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杭余经综执〔2020〕罚决字第01-0063号。
2022年3月1日,不良信息主体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且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拟同意予以修复。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3月3日3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联系市城管局法规处。地址:杭州市香积寺路302号,电话:85154047。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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