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968X/2022-00280 成文日期 2022-08-31
发布机构 市城管局 统一编号
文 号 主题分类
有效性 解读文件

关于城管系统迅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8- 31 17: 4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杭州市城市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

根据市防指办8月22日《关于迅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和省住建厅8月23日《转发国家防总关于抓紧开展河道堤防防洪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和国家防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山洪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提示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河道堤防防洪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山洪灾害防范和自然灾害防范应对等工作,结合市安委会城市运行专委会和市城管局具体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城管系统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要求进一步补充明确如下:

一、提高站位,全面增强防灾风险意识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内涝和防灾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强化“一个目标、三个不怕、四个宁可”防汛防台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扎实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明确任务,全面压实压紧安全责任

城管系统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扑上去,研究部署、推动解决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绷紧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这根弦,保河道提防防洪安全,保城市内涝积水快速处置,保自然灾害下供水、污水、燃气、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把应急准备做得更细、责任措施落得更实,全面提高灾害防御能力。

三、聚焦重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持续强化低洼地、在建工地周边、桥涵隧洞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风险隐患排查,做好“一点一方案”风险管控,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河道提防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突出影响行洪的构筑物、跨河阻水桥梁、穿提闸涵和管线(含供水、排水、排污、燃气等)、跨河临河穿堤在建工程、河堤绿道、滨湖(河)公园、沿河排水口淤积等,全面排查河道设施安全责任制度、维护保养制度落实。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及时予以整改消除,短时间内无法及时整改的,提前落实物资、设备人员等应急处置措施。强对流天气期间,各级主管部门行业单位要将预警信息及时通知各点位负责人,提醒危险区域人员做好防范应对和转移避险,必要时封闭下穿隧道(立交)、严重积水路段等

四、值班值守,加强应急处置和信息上报

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密切关注天气情况,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督促各单位提早做好安全防范应对工作。强降雨期间,要及时督促基层防汛责任人第一时间进岗履职。加强防汛力量备勤,提前预置抢险队伍和物资装备到中高风险区,一旦发生灾险情,迅速响应、及时处置。要严格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在发生较大险情后30分钟内要报告市城管局防汛指挥中心,重大险情立即报,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