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召开2024年第3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4-04-19 16:50浏览次数:来源:办公室

    3月13日,市综合执法局党组召开2024年第3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进一步研学《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等有关内容。

    会议指出,文化关乎国本、国运,文化兴则国家兴,文化强则民族强。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我国文化建设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坚持什么原则、实现什么目标等根本问题,是新时代党领导文化建设实践经验的理论总结,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文化篇,标志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这一重要思想内涵十分丰富、论述极为深刻,明体达用、体用贯通。我们要深入把握蕴含其中的重大创新观点、科学方法论和重要战略部署,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杭州是文化大市,向着国际化大都市方向迈进,人文历史具有独特的资源禀赋优势。我们作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更加要肩负文化兴市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在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的各个领域保护好、传承好、发扬好杭州的文脉。

    会议强调,当前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正在逐渐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新质生产力符合我们国家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但其摆脱了传统产业的增长路径,在发展过程中也会面临新的问题、新的挑战。城市管理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首先要理解“新”的内涵,把握“质”的本义,落实“生产力”的注脚,在执法、管理过程中应紧跟时代发展潮流,应该不断优化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方式和方法,要做到全面、精细、严格,为新质生产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一是城市建设要全面,搭好新质生产力发展平台;二是城市规划要精细,铺好新质生产力发展道路;三是城市执法要严格,守好新质生产力发展红线。

    会议要求,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是提振经营主体信心的关键。《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紧扣“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定位新使命,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更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纵深推进三个“一号工程”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为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经济活动提供更加全面、更加系统的法治保障。学习贯彻条例精神,我们需要做、应当做、要做好的领域非常多,几乎是全域覆盖,比如行政执法改革中推进的“综合查一次”“一支队伍管执法”等,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找准优化营商环境着力点;要建立基础体制机制,夯实优化营商环境根基;要健全准入退出制度,构建公平有序市场环境;要完善便捷服务措施,保障企业办事简易高效;要落实增值服务理念,实现涉企服务集成供给;要强化要素保障支撑,赋能企业做大做优做强;要健全创新支持体系,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要优化开放提升举措,促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要健全尊商亲商机制,打造最优人文生态环境;要规范政策优化监管,强化营商环境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