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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江20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 2020- 06- 01 17: 2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admin

市住保房管局:

   市人大王丽霞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监管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将会办意见反馈如下:

一、关于小区内乱占绿化用地的管理

近年来,小区内乱占绿地的行为主要集中在因停车位紧张而占用绿地设置机动车泊位,新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如垃圾房)占用绿地及其他占用绿地的行为。城管部门对市民群众关于破坏绿化、占用绿化等日常投诉举报高度重视,做到有诉必查、查究必严。

下一步,我局将健全绿化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及绿化养护单位、社区物业实时联动机制,对发现的毁绿或占绿等违法问题,社区物业及时制止,第一时间上报城管部门,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城管部门查办案件(包括投诉件)需要,做好现场勘验、图纸提供、补偿标准核算、整改方案确定、验收等技术支持,并根据实际情况落实限期整改、恢复原样等措施。城管部门将移交(投诉)的绿化案件查处情况定期抄告绿化主管部门,由绿化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示,接受市民群众监督。

二、关于小区内乱搭建的管理

(一)关于乱搭建伸出墙体晾衣架情形的认定

依据《杭州市违法建设行为处理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建筑物外立面搭设可伸缩花架、晾衣架、固定式花架,且挑出外檐部分最宽部分超过80cm的,属于无法采取规划许可等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

(二)关于违规建造阳光房情形的认定

依据《杭州市违法建设行为处理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在院内、楼顶、露台搭建简易房、阳光房、围墙等属于擅自搭建情形。

(三)城管部门违建查处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城管部门按照省市“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工作要求,以“无违建”创建为契机,全面建立物业、社区、街道、城管执法四级联动的住宅小区违建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在违建查处防控以及配合属地政府实施强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不断强化新增违建源头防控和存量违建查处助拆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一是加强标准规范制定。制定出台《违法建筑促拆实施办法(试行)》,探索推进违法建筑防控促拆机制,对拒不履行生效决定的违法行为人不予办理交易确认及产权登记,推动全市违建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强化新增违建长效防控。推行住宅小区违建信息登记报告制度,源头防控遏制住宅小区新增违建。截至2019年底,违建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已覆盖全市3217个住宅小区(其中物业小区2590个,准物业小区627个),覆盖率达100%。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以无违建创建为抓手,联合市无违建创建办等部门,对各区(县市)开展联合检查,严格验收标准和要求,推动属地落实好违建防控职责,助推三个县(市区)、116个乡镇(街道)完成无违建创建目标。

下一步,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调研和论证,听取各方面意见,制定出台登记报告制度示范小区标准,强化对各区(县市)登记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依托执法办案系统和违建防控平台强化对违建案件立案、结案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各区(县市)局(大队)全面及时查处辖区内违法建设行为。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1日

 

(联系人:徐根有,电话:85069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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