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968X/2021-00595 | 成文日期 | 2021-09-29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统一编号 | |
文 号 | 杭城管提〔2021〕96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有效性 | 解读文件 |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63号提案的答复
赵海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杭州市犬类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关心。现就您提出的修改《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我市的犬类管理依据是《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系杭州市地方性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权(包括修订权)是各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特定权力,我局没有《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立法修订的决定权。
二、为促进《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的修订,我局积极开展推进工作。一是多次提出修法建议。近几年,我局每年都向市人大、市司法局等立法机关提出修订《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建议,要求将其列入当年正式立法项目,对其中不适应犬类管理实际的条款进行修订。二是开展立法调研。去年,我局在充分吸收省内外各大城市犬类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杭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并上报市人大。其中,对于您反映的收费改革、准养犬品种、遛犬时间及遛犬场所等提出了立法修改建议。三是调整并试行部分犬类管理措施。在目前我市犬类管理立法修订时机尚未成熟,社会各界的相关呼声较为强烈的情况下,我局经充分调研,对部分争议较大的现行犬类管理措施进行适当调整。如将金毛、拉布拉多、萨摩耶、哈士奇四种大型犬纳入办证范围、取消遛犬时间限制,鼓励犬只登记。为优化犬只线上审批,摸清我市饲养犬只底数,2020年10月末起,我局与支付宝合作研发了“杭州犬管”程序,目前已在全杭州市域试行。该程序开放犬只登记,登记的犬只和犬主信息,将被建档并形成电子档案,实现犬只“户籍化管理”。以上我局试行的措施,既是回应百姓养犬的实际需求,也为下一步犬类管理的立法修订积累实践经验。下一步,我局将根据试点结果,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相应措施,提升养犬管理工作实效。
三、疏堵结合,开辟规范遛犬区。为规范犬主遛犬行为,自2019年起,我局在部分小区试点开辟文明遛犬区,引导家有狗狗的市民在指定的区域规范有序地遛犬。探索设置专门的文明遛犬区,一是方便集中管理,避免无序遛狗。比如不喜欢狗的人可以避免与狗的直接接触,小孩子也可以远离遛犬区,提高安全保障。犬主集中在一个区域内遛犬,也可互相进行监督;二是通过此种“疏堵结合”的方式,从文明劝导出发,引导居民文明养犬,联合社区、物业共管共治,营造文明遛犬的环境。
四、依法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查处。近两年,我局为规范不文明养犬行为,提高广大市民文明养犬意识,重点对养犬人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治理。针对养犬人遛狗不拴绳、粪便不清理、违规饲养烈性犬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提高和强化养犬人的自律意识和行为规范。对携犬出户的犬主,要求做到“养犬必登记、遛犬必牵绳、犬便必自清”,推进文明养犬新风。2020年,全市共计立案查处犬类执法案件1874起,处罚金额总计1957957元。
非常感谢您对我局犬类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5月21日
(联系人:朱燕,电话:85152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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