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968X/2023-00335 | 成文日期 | 2023-07-11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统一编号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有效性 | 解读文件 |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市十二届政协
二次会议365号提案的答复
汤利忠委员:
您在市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杭州市互联网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推进。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前期已做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推进共享电单车试点。2021年6月,经报市领导同意,我局积极在滨江、钱塘、余杭开展共享电单车试点工作,通过重点考评技术方案,公平公开地在10余家有意向的企业中选择了6家参与试点。各区各家企业以200辆—500辆—1000辆—2000辆的进度稳步增量,现滨江区哈啰、百姓各投放2000辆,余杭区青桔、小遛各投放2000辆,钱塘区美团、人民各投放2000辆。2023年以来,共享电单车日均周转4.47次/辆,日活跃率89%,远高于共享单车数据。
(二)落实负面清单管理。在部分商圈、地铁站、医院等非机动车停放空间有限、人流密集区域,通过“线下施划禁停区、线上加大定位监测”,实现对违规还车实时提醒预警、负面清单内无法还车等功能,大大减轻人工清运压力、改善市容秩序,截至目前共划设负面清单禁停区63处。
(三)试行信用积分管理。打通所有试点企业用户数据,建立骑行人信用积分评价体系和应用机制,对用户骑行存在不戴头盔、载人、逆行、闯红灯、停放不按规定等行为分类采取提醒、警告、禁骑等措施,并实现6家企业平台同步。2023年1月1日至5月31日,累计实施提醒14577人、警告6681人、禁骑3861人。
(四)实施精细化考核。制定2023年共享电单车管理考核方案,运用备案率、开锁监测等平台数据以及线下检查车辆车容车貌、运维响应效率,每月进行考核并召开月度例会通报,确保企业合规率,提升运维效率。
(五)规范骑行收费。试点期间,为促进公平竞争,按照让利于民的原则,6家企业协商后确定收费起步价格为2元/15分钟,后续每1元/10分钟。
二、针对建议我们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关于您提出的“扩大试点,控制总量”等建议,我们认真研究、充分吸纳,下一步,我们将围绕以下三个方面积极推进工作:
(一)稳步推进试点。根据前期调研,部分热点地铁站停放空间有限,无法满足共享电单车还车需求,试行信用积分管理后,用户不文明骑行、不规范停放等行为虽有所缓解,但未有效解决。我局将继续深化试点工作,提升共享电单序化管理水平,稳步推进扩大试点工作。
(二)加强制度设计。一是起草《关于杭州市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为规范行业发展提供依据;二是制定《杭州市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细化行业日常管理和考核;三是制定《杭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信用积分管理办法》,倡导市民规范用车,文明骑行;四是推动《杭州市公共慢行交通车辆服务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落地,规范企业运营服务;五是根据今年市政府立法计划,继续加大《杭州市公共租赁单车管理条例(草案)》研究,力争纳入明年正式项目。
(三)推进技术提升。我局要求企业提升充电安全性,提升充电场地的软硬件设施,同时要求企业更新旧车之际配备智能感应头盔,实现不戴就断电,提升用户的“戴帽率”;同时,鼓励共享电单企业回收非标车和旧车,让共享电单车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得到您的进一步关心、理解和支持。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6月9日
(联系人:洪炼杰,电话:86418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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