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968X/2023-00340 成文日期 2023-07-12
发布机构 市城管局 统一编号
文 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有效性 解读文件

杭州市城管局关于市政协
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1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 07- 12 09: 4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

民盟杭州市委会:

贵单位在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对策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委编办、市司法局认真讨论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所做工作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开展以来,杭州以最高标准、最快速度、最大力度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高规格成立市区(县、市)两级“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组建改革工作专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委编办、市司法局三牵头合力推动行政执法改革。2022年,我市全面落实“1+8”(即综合执法+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应急、卫健)行政执法体系,推进执法事项向综合执法部门集中,现有综合执法事项1933项,执法领域覆盖25个条线,覆盖率达62.5%。全市精简执法队伍50支,转隶人员199人。全面推行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191个镇街全部组建综合执法队,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县乡和镇街比例分别达到89.77%和71.78%。

(一)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一是构建多跨协同指挥体系。市区两级成立行政执法协调指挥中心,建立完善市区协同、部门协作、政企联动的执法监管协同指挥机制。二是优化执法事项清单。落实清单理事机制,对执法目录“三张清单”进行体系化、动态化、标准化管理,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库。确立职权分配一般原则,及时编制监管和执法边界清单,确保职责边界更清晰。三是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根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处罚事项划转、监管责任不减”的原则,出台《杭州市部门监管与行政执法工作协同的实施意见(试行)》,细化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移交标准,探索执法办公室、执法联络员等监管执法协作新模式。从闭环管理、分段处置、各靠前一步的工作思路入手,全力构建“审批—监管—处罚—监督评价”闭环模式。四是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目前我市综合执法部门已会同公安、应急、消防、林水等部门建立了联合会商机制,提炼推广桐庐县的“1315”行政执法快速响应机制(1分钟响应、3分钟出门、15分钟到场)。为强化补位意识和协作意识,严禁推诿扯皮,我市出台了行政执法职责争议、行政执法监督报备等制度,不断打造高效协同的监管执法协同体系。

(二)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一是全面推广“综合查一次”。秉持“无事不扰、有事少扰、有尺有度”理念,全面推广“综合查一次”,我局牵头编制建筑工地、餐饮监管等场景清单和实施清单,通过跨部门双随机、跨部门专项以及联合执法等方式,减员降频减少执法“扰企扰民”。2022年,“综合查一次”推广以来,减少检查9000余次,扰企问题下降35.5%。二是探索完善“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一直以来,我市不断探索完善“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柔性执法方式,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目前我市出台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综合执法部门制定《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首批梳理完成建设、人防、自然资源等3个领域40个事项不予处罚具体情形。三是试行编制“企业合规指导清单”。由市司法局牵头组织相关行政机关,针对监管中发现的“高频”违法行为编制了企业合规指导清单,帮助企业强化行为合规意识,减少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投机和侥幸心理,有效预防和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四是高效加强“无感执法”。目前,我市已完成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平台与“基层智治综合应用”全面贯通,在此基础上,我们探索将数字化手段应用到执法场景中,减少扰企扰民、减轻企业负担。如通过油烟在线监测系统无感监管,减少上门检查频次;利用人行道AI视频巡逻技术实现“违停短信”提醒先于处罚,提升群众获得感。

(三)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全市191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综合执法队,对办公场所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升级改造。同期印发《关于组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党(团)组织的通知》,在乡镇(街道)执法队伍建设中不断落实党(团)组织建设和廉政监督,以党建融合促业务整合。二是提升执法素质。2022年我局牵头部署举办全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培训班2期,各涉改部门、各级改革专班、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等700余人参训,明晰改革概念和目标;线上线下结合开展新划转事项培训204次、1万余人次,涉及规划、民政、建设、生态环境等20余个领域。编制杭州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法规指引和事项指引,收集法律法规372部,1933项执法事项明确具体法律依据,为执法工作提供法制支撑。三是夯实制度基础。围绕队伍建设、人员管理、执法协同、执法规范、执法保障等重点内容,制定市级指导性改革配套制度,推动各区、县(市)结合本辖区特点明确具体管理模式和工作保障。人事制度上,市级相关牵头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强乡镇(街道)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意见(试行)》和《杭州市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落实乡镇(街道)对下沉(派驻)人员的指挥考核管理权,明确实行人员编制和中层职数统筹使用,保障“一支队伍管执法”取有实效。

(四)规范行政执法监督。一是贯彻“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综合执法15项规定,实现全案网办、全程留痕、溯源管理。二是规范“三级审核”。严格执行承办机构负责人审查、法制机构审核、执法机关负责人审批制度。三是加强法制保障。创新建立市区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法制保障中心,加强对镇街执法的法制审核支撑,提高执法办案质量。近两年来,杭州从市域层面对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进行整体谋划,率先推行“司法所+乡镇(街道)内设机构+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模式等,全面推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全市共迭代建成“共享法庭”3778个,其中乡镇(街道)191个,覆盖率100%;村社3187个,覆盖率99.97%。

二、下一步工作

贵单位经调研后提出的问题,紧抓改革要点。提出的5点建议,我们也在积极吸收采纳,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行政监督和部门协作方面。一是牵头部署开展《杭州市部门监管与行政执法工作协同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落实情况评估,面向42个执法领域单位和14个区、县(市)广泛征求意见,对监管执法协同机制进行健全完善。二是全力构建畅通有效反馈机制,全面运用好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在应用中实现全案网办、全程留痕、溯源管理,推动部门协查协办、联合执法、联合会商等执法协同响应率达到100%。三是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行为码推广应用,2023年如期实现省定“行政行为赋码率、执法线索处置率、电子签章使用率、平台出件率”4个100%目标。

(二)推广创新执法模式方面。一是将继续推广实施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推行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强制、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推广“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模式,推行首次违法预警提示、社会服务折抵罚款等柔性执法方式,实现执法效果和群众满意双提升。二是在综合执法领域将贯彻落实《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定》、《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等文件,明确全市统一的适用标准,确立全市范围内同案同罚的原则,让执法处罚刚需而不任性。三是还将持续探索综合执法“共享法庭”、驻综合执法局检察官办公室等机制,确保行政执法权力规范运行,以风清气正的执法生态打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三)基层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在运行模式上,围绕目前部分区县镇街执法队已采取的片区混合组编模式,进一步总结提炼相关做法,促进执法力量有效融合。二是在人事制度上,进一步推动完善体现综合行政执法特点的人员和编制管理方式,强化乡镇(街道)对执法力量的统筹管理职责,推动县域范围内统筹调配执法编制力量,督促各区、县(市)进一步细化完善执法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办法。三是在基层管理上,切实指导赋权乡镇(街道)执法事项动态调整工作,开展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标准试点,形成全市镇街执法队建设地方标准,建立河湖、园区等具有地方特色的“一支队伍管执法”基层治理模式。

(四)社会专业力量参与方面。一是常态化推动法律顾问参与镇街法律事务,开展司法所综合改革试点,迭代升级“共享法庭”建设,探索驻综合执法局检察官办公室等机制,确保行政执法权力规范运行,以风清气正的执法生态打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二是深入开展案件评查、公述民评、特邀监督等常态化监督活动,健全行政执法监管新闻媒体和行业协会联系点制度。三是通过“民情热线”等大众媒体与市民群众增加互动,提高执法改革社会知晓率,更好的服务发展、惠及民生,释放改革红利。

今年,改革将紧盯“营商环境更优、法治环境更好、人民群众更满意”三大目标,围绕“清单优化、多跨协同、基层提升、数字赋能、队伍建设”5方面改革项目发力,落实好我市50项具体措施,以更实举措在亚运服务保障的执法实践中检验改革成效。

非常感谢贵单位对我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得到进一步关心、理解和支持。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5月26日

(联系人:刘玫,电话:89589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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