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道路、公厕及管理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日常巡查工作。(二)承担环卫设施建设改造、维护、运行的日常管理工作。(三)承担环境卫生基础科学和设施设备的研究工作,开展作业场所环境影响监测评估工作。(四)承担生活固体废弃物分类投放、有效收集、规范运输和稳定处置管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五)承担建筑废弃物有效处置管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六)完成杭州市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