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杭州市城市管理局)

机构名称 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杭州市城市管理局)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和规范并监督实施。

(二)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并推动实施。组织实施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督查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性重大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负责依法查处重大案件、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案件。

(三)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组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下沉乡镇(街道),推进乡镇(街道)和功能区“一支队伍管执法”。编制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分级分类培训。协助各区、县(市)党委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

(四)负责督促落实年度重点行政执法事项,促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与立法、司法、普法等工作衔接配合。支持和指导区、县(市)和乡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基层治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指挥、规范督促指导等工作,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承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执法协调工作,向市政府提出协调解决行政执法职责争议的建议。

(六)组织拟订并实施城市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并实施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市容景观等行业专项规划、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规范以及有关养护作业、技术服务、安全管理等技术标准。负责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市容景观的行业管理、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成移交后的日常管养和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相关建设项目的规划定点、方案设计、竣工验收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保护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共享单车、公共自行车、加氢站运营和建成区范围内道路停车收费、公共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科技创新工作。负责智慧城管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城管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编制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专项资金计划,提出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建立和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应急管理体系。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管理范围内的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及应急抢险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香积寺路302号
联系方式 0571-89581690(收发室),0571-85170431(24小时投诉咨询),0571-89581686(信息公开)
办公时间 夏令:9:00-12:3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冬令:9:00-12:30,14:00-17:30(法定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