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968X/2024-00418 | 成文日期 | 2024-12-13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统一编号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解读文件 |
关于2024年一季度全市城镇
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情况的函
关于2024年一季度全市城镇
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情况的函
余杭区、临平区、临安区、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住建局,萧山区、富阳区城管局,市水务集团(排水公司),天创水务公司: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42)、省建设厅《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城发〔2015〕481号),对照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及出水监督性监测达标率情况,现将2024年一季度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城市污水处理厂考核情况
(一)运行负荷率
根据“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减排月报信息系统”上报数据,2024年1-3月,全市2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中3座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超过100%(含),70-100%的15座,小于70%的5座,详见附件。
(二)监督性监测达标率
根据全市2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环保监督性监测统计数据,监督性监测达标率100%,详见附件。
二、镇级污水处理厂考核情况
(一)运行负荷率
根据“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减排月报信息系统”上报数据,2024年1-3月,全市27座镇级污水处理厂中没有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超过100%(含),70-100%的13座,小于70%的14座,详见附件。
(二)监督性监测达标率
根据全市27座镇级污水处理厂环保监督性监测统计数据,监督性监测达标率100%,详见附件。
三、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2024年1-3月各区、县(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除主城区、萧山区和桐庐县,其他区、县(市)仍偏低,详见附件。
四、日常监管及工作要求
(一)对有限空间进行专项督查,检查发现污水设施监管中均已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制度及演练和应急预案,但仍存在个别城区演练工作有所拖延、台账不够完善等问题。其中余杭区余杭污水处理厂污水池等有限空间入口处未上锁、未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员制度;临安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污水池等有限空间入口处未上锁、初沉池和沉沙池门未关闭;萧山区钱江污水处理厂污水池等有限空间入口处未上锁,台账不齐全,有限空间现场作业交底单、销号单、与第三方单安全协议、有限空间预案等缺失,现场作业单缺少签字。请各区、县(市)进一步加强对有限空间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及时开展演练,确保管理规范不出责任事故。
(二)一季度日常检查发现萧山区钱江污水处理厂二沉池喷头堵塞;富阳排水分公司厂区内污水井盖未盖好,渣水分离器脏乱未清理;临安排水有限公司(净水一厂)出水口满溢导致盖板漂浮,回用水池救生圈脱落。请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并加强管理。
(三)针对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偏低问题,请相关区、县(市)务必采取有效措施收集生活污水,不断提升污水处理系统收集效能,确保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信息报送方面,临安区、淳安县信息上报较为准确、迅速,桐庐县信息上报及平台数据审核不及时。2、3月份污水处理厂监管情况自评报告淳安县、萧山区、临安区、临平区上报及时,富阳区、余杭区、建德市、桐庐县务必落实专人每月按时上报。
杭州市城市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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