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968X/2024-00419 | 成文日期 | 2024-12-13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统一编号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解读文件 |
关于2024年二季度全市城镇
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情况的函
关于2024年二季度全市城镇
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情况的函
余杭区、临平区、临安区、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住建局,萧山区、富阳区城管局,市水务集团(排水公司),天创水务公司: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42号)、省建设厅《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城发〔2015〕481号),对照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及出水监督性监测达标率情况,现将2024年二季度全市5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城市污水处理厂考核情况
(一)运行负荷率
根据“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减排月报信息系统”上报数据,2024年1-6月,全市2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中3座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超过100%(含),70-100%的18座,小于70%的4座,详见附件。
(二)监督性监测达标率
根据全市2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环保监督性监测统计数据,监督性监测达标率100%,详见附件。
二、镇级污水处理厂考核情况
(一)运行负荷率
根据“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减排月报信息系统”上报数据,2024年1-6月,全市29座镇级污水处理厂中无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超过100%(含),70-100%的17座,小于70%的12座,详见附件。
(二)监督性监测达标率
根据全市29座镇级污水处理厂环保监督性监测统计数据,监督性监测达标率100%,详见附件。
三、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2024年1-6月杭州市市本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86.12%,各区、县(市)污水集中收集率详见附件。
四、污泥产生情况
2024年1-6月,5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为538223.95吨,经抽查未发现违规处置现象。各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详见附件。
五、日常监管及工作要求
(一)二季度日常检查发现余杭区余杭污水处理厂有限空间作业施工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安全绳、消防器材检查卡缺失;临平区塘栖污水处理厂水解池顶棚破损、管道未标注流向,崇贤污水处理厂控制柜未按要求密闭管理。请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并加强管理。
(二)信息报送方面,富阳区、萧山区、临安区、淳安县信息上报较为准确、迅速,临平区、余杭区、桐庐县信息上报及平台数据审核不及时。4-6月污水处理厂监管情况自评报告萧山区、富阳区、建德市上报及时,其余城区务必落实专人每月按时上报。
杭州市城市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
2024年7月15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