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968X/2024-00411 | 成文日期 | 2024-12-02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统一编号 | ZJAC56-2024-0006 |
文 号 | 杭城管〔2024〕8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原文 图片解读 |
《关于废止杭城管委〔2018〕19号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
12-
04
15:
5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道桥监管处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杭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对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清理结果,暂定废止1件,即《关于印发〈杭州市市政养护市场诚信信息管理办法〉〈杭州市市政养护市场诚信评价标准〉的通知》(杭城管委〔2018〕19 号)。
二、制定的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
三、主要内容
该《通知》主要对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名称、文号、施行时间等进行了说明。因杭城管委〔2018〕19 号文件部分内容与《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文件)存在冲突,故予以废止。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2日起实施。杭城管委〔2018〕19 号文件在通知施行前已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政策的内容,自不符合时起自动失效。
五、解读机关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
解读人:程杰、林燕
政策咨询电话:89581631、8580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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