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南京“2·23”居民楼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4月15日-16日,市城管局轨道公用中心、区、县(市)综合执法局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临安、桐庐、建德、淳安5家企业6个充电仓库进行检查。检查组对仓库内的消防设施、人员值守、点位设置等情况进行了仔细检查,对仓库防火分隔、电池分区等提出相应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