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承担杭州绕城公路范围以内已建成的市区河道(以下简称市政河道)的设施维护、设备运行、水面清洁、防汛排涝、清淤疏浚、调配水运行、水质监测等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河道保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参与起草市政河道保护与管理工作的规章、规定、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指导、协调、监督城区有关管理部门开展市政河道管理工作;组织对市政河道保护与管理工作的考核;承担市政河道水体、养护设施及其岸线的管理。 (三)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市政河道设施监管信息;承担市政河道指挥调度、在线监测、防汛决策等子系统的运行工作。 (四)拟制市政河道调配水工作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市政河道调配水的日常工作;负责市政河道调配水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管工作。 (五)承担市政河道防汛、抗台的具体工作。 (六)完成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杭州市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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