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968X/2024-00280 成文日期 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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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38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 07- 02 17: 4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办公室

林孝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污水资源化、能源化以及分布式污水处理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同会办单位市城投集团进行研究会商,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前期所做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关于污水资源化利用

    一是有机物回收利用。目前我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采用的均是活性污泥外加深床滤池或膜过滤的处理工艺,为达到污泥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目的,污泥主要通过浓缩、脱水后,采用焚烧处理,实现零污染。同时,针对污泥氮磷、有机质含量高的特点,我们因地制宜,部分污泥在满足农用污泥相关控制标准基础上,经浓缩脱水后,运至杭州富阳富隆有机肥有限公司、千岛湖越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处置,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二是中水回用。2023年杭州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量为19321万立方米,再生水利用率为18.02%。其中景观环境用水约占44.29%;工业用水约占12.7%;城市杂用约占1.8%;绿地灌溉约占3.51%;其它用水约占37.7%目前,再生水利用主要途径为景观环境用水(生态补水),如之江污水处理厂尾水经湿地处理后排入铜鉴湖,作为景观生态补水纳入再生水利用,七格四期、临平净水厂中水用于地面生态景观公园和水系,临安污水处理一厂出水经人工湿地处理后用于青山湖景观生态补水。同时根据《杭州市供排水专项(一体化)规划(2021-2035年)》,城西污水处理厂等规划污水处理厂预留了湿地用地。目前我市污水中水利用手段较为单一,利用率增长偏慢,前期市政府对提高我市中水回用比率也进行了专题研究,5月初,我局带队赴北京、广州、深圳开展调研考察,学习借鉴再生水利用做法和经验,助力我市再生水利用率指标提升

(二)污水能源化利用

为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充分利用预热,减少碳排放,城北净水厂以处理尾水为热源,利用水源热泵系统提取能量,为厂区办公及生产场所提供制冷、制热,满足建筑物冬季供热、夏季制冷、生活热水等需求。目前城北净水厂处于调试运行中,后续将根据城北厂污水能源化试点利用情况,逐步在新建污水处理厂推广应用。

(三)污水系统布局

2019年以来,我市先后完成了《杭州市污水工程专项规划修编》、《杭州市供排水专项(一体化)规划(2021-2035年)》,对污水系统布局进行了优化调整,其中主城区污水系统由原单一的、集中的七格污水处理系统转变为集中+分散的布局模式,合理规划新增城西、城北、之江净水的近远期处理规模,城西污水处理厂(现状10万吨/日,远期25万吨/日)、之江净水厂(现状8万吨/日,远期16万吨/日)、城北污水处理厂(现状10万吨/日远期20万吨/日),目前针对现状城镇污水管网尚未延伸覆盖区域,因地制宜采用了农污终端方式进行处理,后续结合城市化推进,逐步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目前农污设施由市建委负责监管

二、针对建议我们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关于污水资源化利用

根据提高再生水利用任务分工,一是加大再生水用于城市道路清扫利用;二是积极配合市林水局强化全局统筹谋划法律法规支撑价格体系制定,鼓励中水使用,提高企业使用中水的积极性;三是积极配合市建委加快再生水回用设施建设,逐步提高我市再生水利用率,丰富利用途径。

(二)关于能源化利用和设备更新

指导督促污水处理企业升级改造淘汰老旧低效的重点用能设备,鼓励新技术、新设备、新药剂的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模式和实践案例

非常感谢对我市污水处理工作的宝贵建议,希望在我市下步污水资源化、能源化以及分布式污水处理等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28

(联系人:张晓红,电话:1806797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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