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968X/2024-00291 成文日期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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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拱墅1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 07- 03 11: 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办公室

赵建荣代表: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全面保障杭州市民营企业为消费者做好公益服务宣传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推进有关问题改进。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前期所做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开展专业市场(商业综合体)、加油站和汽车4S店等场所广告设施和标识牌设置指导服务工作。一是推进专业市场(商业综合体)广告设置“一场一方案”编制工作。2015年开始,提升市场市容景观品位,优化专业市场(商业综合体)经营环境针对专业市场(商业综合体)广告设置无序,品质低现象我局根据产权单位诉求,指导编制广告设置“一场一方案”,这样既解决了专业市场(商业综合体)自身经营产品宣传广告设置问题,又规范广告设置。截至目前,全市已对80多个专业市场(商业综合体)编制了广告设置“一场一方案”,得到业主单位的充分认可。二是明确加油站、汽车4S店标识设置规范要求。2018年,为解决加油站安全宣传需求,我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加油站、汽车4S店和在建楼盘标识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加油站经营单位在自身场地内可设置加油站立地标识牌和安全宣传广告栏各1块,用于告知消费者汽油标号、价格和做好防火安全措施等宣传内容的设置。

(二)开展“迎亚运”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治理工作。2021年,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亚运运保指挥部统一部署,我市开展“迎亚运”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店牌(标识牌)专项工作重点整治违法违规设置、私搭私建、品质不高、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设施,以及未经审批(备案)擅自设置或未按审批(备案)要求设置的走字、滚动字、简单图形等各类电子显示屏和横幅着力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整治期间,累计拆除各类违规设置、无序设置广告设施(招牌)和横幅70566件、电子走字屏21067件

二、针对建议我们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公益宣传设施审批、管理和服务。对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执法队员、街镇城管工作人员进行户外广告设施、店招店牌(标识牌)设置和监管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细化工作举措,指导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规范设置,让企业自身公益宣传设施建设既符合规范要求,又满足企业宣传需求,实现城市市容景观靓丽与营造经营氛围共赢。

(二)关于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解决问题能力。《杭州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建设规范(试行)》为遵循,经常性开展执法队伍的执法方式方法培训,剖析执法查处正反典型案例,提高执法水平和解决问题能力。完善执法制度和工作机制,开展执法专项督察,纠正对政策理解不准确,对发现问题不分析、不研究,执法查处简单粗暴等问题。

(三)关于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和帮扶工作。一是行政审批窗口、执法中队发放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法律法规、审批流程指南、执法查处程序宣传册,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和城管门户网推送我市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店牌(标识牌)设置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政策,方便企业和市民通过手机查阅。三是结合城管系统“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主动与企业对接,为企业答疑解惑,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难题。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得到您进一步关心、理解和支持

 

附件:关于规范加油站、汽车4S店和在建楼盘标识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

 

 

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59

联系人:宋本露,联系电话:8958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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