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968X/2024-00296 | 成文日期 | 2024-07-03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统一编号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解读文件 |
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萧山4号建议的答复
章秀中代表: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文明养犬管理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推进。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前期所做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局主动推进犬证线上速办服务,持续开展进社区文明养犬服务,不断加强犬类执法规范,探索深化犬类基层治理,积极营造文明养犬社会氛围。
(一)优化完善犬证线上服务。深化犬证服务流程再造,统一全市犬证申请标准,精简审批材料,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实现犬证办理全市域“一网统管、一次通办”“无感办”“即时办”“快速办”改革目标。
(二)持续开展文明养犬进社区服务。紧紧依托社区、街道,开展办证年审、疫苗注射、芯片植入、政策咨询等服务。2023年全年开展文明养犬服务1654次(其中进社区1496次,广场活动147次,遛犬区活动9次、会展活动2次),发放宣传资料38552余份,提供问题咨询8979次。今年以来,已开展文明养犬服务582次(其中进社区530次,广场活动40次,遛犬区活动10次,会展活动2次),发放宣传资料12337余份,提供问题咨询2567次。
(三)推进文明养犬基层自治。鼓励社区自治和群众参与,推动文明共识和行动自觉。钱塘区海天社区,发挥居委会业委会、海天动文会、物业四方合力作用,创建了文明养犬的“海天自治模式”,涉犬纠纷明显减少。
(四)加强违法养犬行为查处。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增强规范文明养犬的自觉性和法律震慑力。强化日常巡查,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劝导教育,对出户遛犬不栓犬绳、粪便不清理等不文明养犬屡教不改的,严格实施查处。2023年,全市立案查处违法养犬行为共计602件。
(五)深化犬只管理服务。2011年起,为主城区内办理许可的犬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在保险期限内,由于被保险人合法合规饲养的犬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人将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指导其他区、县(市)开展第三者责任险试点,目前萧山区、余杭区已实行。
二、针对建议我们下一步工作计划
您提出的“完善养犬法规、加大宣传力度、落实监管牵头部门、加强流浪犬管理”等建议,我们将认真分析,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吸收您的宝贵建议,持续做好城市犬类管理服务工作。
(一)关于完善养犬法规。根据市人大立法要求,我局将持续深化立法调研,梳理实践案例,开展客观评估,综合权衡利弊,提出修订意见。基本思路是:适度放宽限制,严格管理;禁限结合,宽进严管,寓于服务;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能,规范管理执法程序和要求。
(二)关于文明养犬宣传。一是突出源头化解,健全长效治理机制。通过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实现“未访先防,防初防变”。二是深化基层治理。探索总结“物业共管”等模式,推动形成社会共识和行动自觉。三是加强监督闭环。加大犬类信访问题关注力度,跟踪督办流浪犬收容、犬只伤人等热难点问题,健全问题通报机制,筑实各级管理和执法责任。四是加大进社区服务力度。按季度统筹协调全市文明养犬进社区活动,定期组织开展春季、秋冬季文明养犬专项治理行动。常态化开展宣教警示,推动文明养犬理念“飞入寻常百姓家”。
(三)关于落实监管部门。我局将持续回应民意述求,结合“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开展综合执法、公安、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深化犬类管理长效机制。同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做好宠物交易、宠物诊疗市场规范,深化行业自律,做好明码标价规范等工作。
(四)关于流浪犬只管理。进一步完善犬只收容规范,增强集中流浪犬收容保障力度。完善犬只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犬只免疫、许可审批、监管执法、收容、领养、处置等环节监管。联合市犬业管理协会完善收容犬只社会领养服务,推进居民领养符合条件的流浪犬。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犬类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也将继续努力,积极促进法规的修订,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进一步关心、理解和支持。
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14日
(联系人:王盛真,电话:8958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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