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968X/2024-00298 成文日期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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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萧山2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 07- 03 16: 1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办公室

顾芸代表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摊贩管理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会同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市规资局、消防支队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前期所做工作的基本情况

2023年以来,我们一直坚持“疏堵结合”原则,开展无证流动摊贩治理工作。

(一)规范管理,有序疏导。一是明确工作规范。2023年4月以市环境整治专班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经营点和社区便民服务点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临时经营点和社区便民服务点设置标准等作进一步明确二是创新服务举措。先后出台《关于加大对商圈、商业街区外摆经营活动支持力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助力夜经济发展强化城管支撑保障工作的通知(试行)》,结合“摊有序”系统推广,指导各区(县市)及时将场所区位、场所面积、经营类型、经营时段、预设摊位数等要素录入系统;并通过繁荣外摆经济,丰富消费者选择,从一定程度上压缩无证生存空间。三是注重源头疏解。结合民生需求因地制宜设置“疏导点”,并与附近商圈、市场等生活配套设施形成互补,营造有序的市容秩序和良好的城市环境。截至2024年5月30日,全市共设立临时经营点、便民服务点等3813个。

(二)综合施策,集中整治。2023年以来,我们坚持多措并举,加大无证治理力度。一是深入排查调研。通过数字城管普查、组织力量重点核查及比对分析数字城管采集数据和“12345”信访投诉数据等方式,系统梳理出全市无证流动摊贩多发点位829处、重点多发乡镇(街道)31个。二是开展专项治理。组织召开全市无证流动摊贩集中整治工作部署会议,对各区、县(市)综合执法局、街道无证流动摊贩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2023年共出动检查人员384人次,对829处多发点位的销号情况进行抽查复核,随机抽查多发点位240个,发现未整改点位15个,均纳入城管目标考核。三是加强整治督导。保持整治的高压态势,督促属地思想不放松,措施不减压。2024年持续开展整治和督导,1-4月,共出动检查人员8437人次,教育劝导9358起,作出行政处罚813件,对374处多发点位督岗管控。市局加强序化检查督导,1-4月对295件数字城管采集3次以上无证点位现场复核,发现未整改点位17个均考核扣分;开展无证专项检查,对发现的203个无证点位督办考核。四是加强燃气安全监管。2023年7月底开始联合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燃气隐患排查和执法查处。整治期间,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包括区县市)开展联合执法450余次,行政执法查处案件1053起,扣押钢瓶数量2000余瓶,暂扣涉嫌“黑气”车辆5辆,移交公安机关行刑衔接5件,公安机关立案查处7件,采取强制措施42,有效遏制打击了“黑气”的存在链条,消除了流动摊贩的“黑气”源头,规范流动摊贩的燃气使用。

(三)部门联动,协同发力。各相关部门强化协调联动,积极推进无证摊贩治理工作。一是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无证摊贩临时疏导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2021年修正稿,简称浙江省三小一摊管理规定)和《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三小一摊” 登记管理及事中事后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指导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在政府依法划定的经营场所、区域或者指定的经营地点、时间内经营的食品摊贩”的登记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二是消防救援部门持续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聚焦燃气经营、充装企业和燃气使用者,紧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积极发动综合执法队、乡镇(街道)消防管理站所、公安派出所、社区网格员等基层监管力量,对用气安全、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方面开展检查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截至2024年4月份全市共排查燃气经营、充装企业和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20565家,督促整改隐患14422024年4月起深入推进消防“生命通道”畅通工程,重点检查“九小场所”、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住宅小区)等场所消防“生命通道”是否畅通对于能当场改正的,及时进行制止、劝阻;对于问题严重的,建立隐患清单,加强动态跟踪,逐项督促整改。三是公安交警部门做好车辆登记管理工作,一方面严格按照《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做好车辆的登记、审验、上牌等相关工作,做好为执法部门打击非法改装车辆的业务支撑,针对流动经营车辆的车型基本以电动三轮车为主这个特点,严格审查和把控电动三轮车的定义及上牌规定;另一方面持续加强车辆监管,严厉杜绝违规车辆上路行驶。四是发改部门做好信用惩戒工作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已将执法部门对流动摊贩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如占道经营的行政处罚信息等。同时,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涉及的信息与杭州e融平台(杭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相挂钩,将会在企业、个人信用贷款等过程中查询使用非本地户籍流动摊贩被处罚也会影响其落户积分。

二、针对建议我们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您提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持续稳步推进流动摊贩治理工作,在营造“城市烟火气”和确保城市环境品质之间找到平衡点,“执法有力度,管理有温度”上下功夫,助推夜经济繁荣和后亚运杭城品质提升齐头并进。

(一)关于“推动设立流动摊贩临时规范经营区域”。我们将坚持以疏为先,积极探索推广无证流动摊贩(便民服务)疏导工作。依据《浙江省三小一摊管理规定》,会同市场监管、商务、卫生、环保、公安、消防等部门,指导街道乡镇在落实“四问四权”的前提下做好流动摊贩临时经营疏导点设置工作

(二)关于“市监部门出台相关流动摊贩经营户管理规范”。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强化安全监管宣贯,持续打造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做好疏导点食品摊贩的登记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食品摊贩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建立健全食品摊贩登记卡发放和信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抽查,对发现的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三)关于“公安、消费、食药、市监、燃气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我们将强化整体治理,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执法工作机制。无证流动摊贩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理应依据整体政府理论开展整体治理。由属地政府主导,联合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安交警、消防等职部门开展整治和执法联动。一是公安和消防部门结合日常警务和巡查工作,如有掌握相关涉及安全隐患线索,将及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并协同做好联动工作二是交警部门日常加强对无证摊贩经营车辆实名登记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限期报废,并重点查处无证摊贩违反交通安全的相关违法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综合执法(城管)部门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求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定期安检,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精准的执法查处,加大对燃气用户的执法查处,严厉打击使用“黑气”等违法行为,规范燃气使用。

(四)关于“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和推行信用机制”。我们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多措并举”落实长效管控一是加强信息排摸。合城市治理有奖举报平台、数字城管采集、信访投诉等渠道,落实属地街道全面摸排辖区内无证流动摊贩情况,建立各地流动摊贩问题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二是压实属地责任。以环保督察为契机,充分运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成果,压实各镇街主体责任,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针对问题清单倒排计划,综合运用“疏堵结合、联合执法、定点督岗、一点一策”等举措逐个销号。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在贯彻落实“首违不罚、轻微不罚”精神的同时,对屡教不改的无证流动摊贩,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实施梯次惩戒;严格按照失信惩戒措施清单,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杭州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进一步关心、理解和支持。

 

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

2024530 

联系人:李利江,电话:13957186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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