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968X/2024-00302 | 成文日期 | 2024-07-03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统一编号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解读文件 |
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余杭34号建议的答复
阮文静代表:
您在杭州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解决地铁站口非机动车停放问题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推进,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前期所做工作的基本情况
为缓解地铁站口非机动车停放难题,我局牵头连续四年推动地铁站口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建设纳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通过挖掘站点周边市政空间,借力社会场地等方式,不断拓展停车泊位,同时通过完善硬件设施、加强序化管理等方式提升服务质量。
(一)推进民生实事项目。我局推动“新拓展地铁出入口非机动车停放泊位2000个”列入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截至5月30日,各城区多措并举已新拓展非机动车停车泊位2720处,完成率136%。至此全市已开通的1085处地铁站口,累计建成非机动车停放区域1004处(含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可停放非机动车约14.28万辆,有效缓解了地铁站口非机动车停放难等问题。剩余的83处地铁站口,其中45处通往车站、商场、广场、公园内部,34处因无建设场地暂不具备建设条件,2处为新开通地铁站口已列入下步建设计划。
(二)攻坚供需失衡点位。2023年,我局梳理出全市地铁口非机动车停放供需矛盾突出的站口共37处,主要是始末站、热点换乘站、大型居住区、商业综合体周边站口,我局一方面会同属地通过借用社会场地、开放共享内部场地、提升改造周边绿地等方式,深入推进非机动车停放供需失衡地铁站口克难攻坚,截至2024年5月30日,已有效缓解供需失衡地铁站口15处,新增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约3500个,如学院路站A口、丰潭路站C口、三墩站B口、西溪湿地站E1口和F口、曹家桥站B口和C口、金星站C口等。另一方面督促属地加强管理投入,对暂无地可拓和主要依靠市政人行道停放的站口,按照“应划尽划、能划尽划”的原则,尽最大努力拓展停放资源,同步落实管理服务人员,加强文明、入框停放引导,及时规整淤积车辆,维护站口良好秩序。
(三)加强站口序化管理。一是建立对接机制。建立属地城管与地铁车站对接机制,车站安排人员在地铁运营期间定时巡视出入口,发现存在乱停放行为的乘客,主动进行劝阻,发现存在乱停放的车辆,及时联系属地城管处理。二是加强管理力量。采用“高峰驻点、平峰巡线、低峰控片”模式,通过增加序化管理服务人员、开展志愿者服务等途径加强管理力量,目前各城区地铁站口常设管理服务人员541人,流动管理服务人员339人。三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制作停放区域引导牌、设置禁停区警示标志等形式,分流非机动车停放压力,已累计设置各类宣传引导牌576个。四是加强共享单车运维管理。督促共享单车企业增加运维力量,提高响应速度,2024年以来共享单车企业已调运地铁站口共享单车约40万辆次,防止车辆淤积影响乘客通行。
二、针对建议我们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您建议中提出的“规划地铁站口非机动车泊位,建前预留建后拓展;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整合资源逐个攻破;加大非机动车长效管理投入,增设专项资金保障”等,以及5月27日沟通时提出的“加强地铁站口非机动车配套规划,与站点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增加地铁站口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提高建设标准,增加车棚,试点智能化立体停车库;管理要人性化,提升服务质量;借鉴先进城市经验”等,我局认真研究,会同市规资、交通、财政、地铁集团等有关职能部门抓好落实。
(一)关于规划地铁站口非机动车泊位,建前预留建后拓展。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正在编制《轨道交通四期规划线路交通配套方案》,地铁站口非机车泊位规划是其中重要内容,我局建议其按照预测客流量和“一口一处”原则,预先规划充足的非机动车停放空间,避免二次改造。同时,各区政府在交通配套方案落实过程中,充分结合站口类型特点,适时调整扩大停放区域面积,同时预留可拓展空间。市地铁集团反馈表示,将“一如既往地积极配合做好既有车站非机动车停放区规划落实及扩宽、四期线路地铁站口外非机动车区域规划等相关事宜”。
(二)关于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整合资源逐个攻破建议。我局将持续推动已开通非机动车停放供需失衡的地铁站口纳入市、区两级民生实事项目,通过借用社会场地、开放共享单位内部场地、站口周边绿地提升改造等方式,努力整合资源,成熟一个、推进一个、销号一个,争取逐个攻破。
(三)关于加大非机动车长效管理投入,增设专项资金保障建议。根据市财政局办理反馈,地铁站口非机动车停放点建设已纳入民生实事项目,资金由区财政负责保障。
(四)关于加强地铁站口非机动车配套规划,与站点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我局将再次协商、督促交通、规资等部门以及地铁建设部门,在《轨道交通四期规划线路交通配套方案》编制中,明确地铁站口配套非机动车停放场地与站点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并纳入点位建成验收项目。
(五)关于增加地铁站口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我局将根据地铁站口实际和市民停放需求动态情况,继续多措并举拓展地铁站口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如5月27日,我局通过市政协实践中心平台协商市地铁集团同意无偿借出场地拓展4号线笕桥老街站A、D口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协商杭州城北万象城同意对地铁乘客开放内部地下非机动车库,方便市民地铁+非机动车接驳出行。
(六)关于提高建设标准,增加车棚,试点智能化立体停车库。我局督促各城区进一步提高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标准,提升项目品质,鼓励各城区在符合市容景观、安全管理条件下,增建车棚等,提升市民停车体验。关于试点智能立体停车库,我局将会同有意向的城区和建设运营单位等开展试点工作。
(七)关于管理要人性化,提升服务质量。我局将督促各城区加强序化人员管理,做好地铁站口文明停车引导和乱停放车辆整理等工作,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提升市民停车体验。
(八)关于借鉴先进城市经验。我局将积极向北上广深等城市学习地铁站口非机动车停放空间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先进经验,进一步助力缓解我市地铁站口非机动车停放难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宝贵建议,希望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3日
(联系人:闫瑞龙,电话:13336099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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