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968X/2024-00303 | 成文日期 | 2024-07-03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统一编号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解读文件 |
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临平12号建议的答复
马洁代表: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出台工程渣土跨区消纳环境补偿金政策的建议》已收悉。接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建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前期所做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加快立法,明确工程渣土跨区消纳环境补偿金政策。2023年编制的《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中已将渣土跨区消纳环境补偿机制相关内容已写入《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建筑垃圾跨区、县(市)利用处置补偿机制,逐步实现建筑垃圾基本不外运,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利用处置。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建筑垃圾管理目标和总量控制目标,确定年度产生总量和利用处置总量。年度产生总量超过年度利用处置总量确需跨区、县(市)利用处置的,应当自行协商有处置能力的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利用处置场所、可接收数量和补偿费用。协商不成的,由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协调”。
(二)做好监管,推进工程渣土跨区消纳环境补偿金政策实施。我市工程渣土监管服务平台于2021年底建成投入使用。2022年,省、市领导强调要实施建筑垃圾全过程数字化管理,同时各区在受理“两审批两备案”时将数字化管控设备安装纳入前置。根据“两点一线”实时动态管控需要,我市监管服务平台在逐步优化完善相关功能模块。平台主要功能模块有驾驶舱、工地监管、消纳场监管、运输监管、预警信息、统计图表、系统权限设置等。平台监管侧功能:一是审批数据共享应用。审批系统数据与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各区一线管理执法人员可通过平台浙政钉应用,实时查询是否已得到行政许可。二是两点一线运输闭环监管,实现了工地驶出和驶入消纳场地的渣土车号牌、渣土车实时称重数据、工地出入口视频影像(保留最近30天的历史视频记录)实时上传平台,系统记录了渣土车从哪个工地离开,进入了哪个消纳场地。三是违规预警分析。平台通过设备采集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结合渣土车轨迹,自动产生工地预警、消纳场预警、渣土车(船)预警信息,并派发到属地执法中队调查处理。四是基础数据统计分析。通过实时进出车辆数据进行采集、处理,经分析研判形成全市渣土基础数据供需图表。平台交易服务侧功能还在开发中。
二、针对建议我们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关于出台相关政策的建议。《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编制完成后,经市政府审定,已于2024年4月30日经过市人大第二次审议,目前由市人大法工委修改完善。同时,2024 年4月,我局编制了《关于全面推进建筑垃圾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明确了需要对跨区消纳环境进行补偿:“17.制定跨区消纳环境补偿政策。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的原则,对工程渣土跨区消纳的,由输出区给予输入区经济补偿。补偿价格根据相关标准执行,按照输出区外运比例,进行阶梯式收费。补偿资金主要用于弥补消纳场建设运营之外涉及自然资源、道路交通和生态环境的修复费用。补偿资金由区级财政间进行费用结算。”目前,实施意见经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5月6日由两办正式印发。
(二)关于加强设施监管的建议。市建委根据省、市主要领导批示指示和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建筑垃圾源头管理、数字化管控设备安装等工作。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落实源头管控。组织技术力量修订《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示范文本)》和《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增加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具体要求和违约罚条款等内容,将监管关口前移,提早落实建设、施工单位管理责任;会同市渣土办制定《杭州市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工作实施意见》和《杭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应用推广意见》;会同市城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渣土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强化招投标、项目实施、工程结算等环节渣土处置管理要求,积极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提高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率。二是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设备应用。重点督促土方阶段施工工地落实道闸、视频监控、地磅等数智化管控设备的安装使用,并与市渣土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协同,对部分建筑工地数字化管控设备安装接入不到位等问题,也及时抄告城管部门协同处置。三是强化执法监管,保障执行实效。开展2023年度建筑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委领导带队对上城区、西湖区开展两轮督导检查,并向两个区书面反馈相关督导情况。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工作,通过视频巡查和线下督查等形式,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建筑工地落实数字化管控设备安装、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公示、运输车辆进出场冲洗等要求。开展合同履约抽查,每月对渣土处置单独报价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两个文件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切实履行合同,加强合同履约监管,2023年累计抽查公开招标项目800多个。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市工程渣土治理工作专班布置要求,积极指导区县农业农村部门排摸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涉及的工程渣土问题,经排摸各区县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工程产生的少量工程渣土均采用回填消纳,不存在工程渣土外运消纳,更不涉及跨区运输消纳问题。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渣土工作,坚持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推进渣土的源头管理和分类处置工作,督促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在施工期间,按照市渣土办的要求,严格做好渣土的运输、处置和消纳工作,及时办理处置证等相关手续,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实行闭环管理。工程渣土处置相关费用列入工程的概预算。如市政府制定渣土跨区消纳环境补偿金政策,市交通运输局将积极落实政策要求,督促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安装地磅等称重设施,做好渣土称重数据上传工作,并做好称重设施的日常监管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工程渣土跨区消纳工作的宝贵建议,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得到您的进一步关心、理解和支持。
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3日
(联系人:楼磊,电话:8958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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