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968X/2025-00023 | 成文日期 | 2025-02-17 |
发布机构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统一编号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解读文件 |
《杭州市非住宅类项目配套管道燃气管理办法》社会风险评估公示
为加强燃气管理,规范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项目管道燃气使用,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初步拟制定完成了《杭州市非住宅类项目配套管道燃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本决策事项在社会稳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管理办法》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决策事项概况
《管理办法》以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为目标,根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项目规划设计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杭州市实际情况,从燃气配套申请条件、燃气设施建设要求、运行维护、监督管理等方面对非住宅类配套管道燃气进行了规定。
《管理办法》不涉及非住宅类项目通气条件调整,仍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项目规划设计与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内容
公示对象为可能受决策事项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征求意见内容主要包括《管理办法》是否与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一致,是否符合所在区域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意愿,是否兼顾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兼顾各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是否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负面影响,是否存在引发重大社会矛盾和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
三、征求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广大群众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或将书面意见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单位反映。
四、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7日,即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3日。
五、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毛工
联系电话:0571-86417631
邮 箱:urd_shfxpg@162.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德福巷12号
附件:《杭州市非住宅类项目配套管道燃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杭州市非住宅类项目配套管道燃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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